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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贝格(Roland Berger)中国有限公司经理宋新宇博士曾撰文指出:“核心竞争力缺乏症”已成为中国企业的通病。缺乏核心竞争力是我国企业所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以后,直面国际大企业的竞争,这个问题日显突出。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缺乏不仅体现在具体技术层面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更体现在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上的差距。 Cadbury(1992)报告指出:国家的经济依赖于公司的动力和效率,董事会的效率决定一国的竞争地位。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与控制系统,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重大事务进行决策以及监督公司管理层,以确保管理层根据利益相关者利益来经营管理企业。董事会通过具有各种知识与能力的内外部董事的组合与有效运作,能够正确识别公司的内外部环境,从而发现外部环境为公司发展带来的有利机会,做出有关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更为重要的是董事会通过其对经理层的选任与激励,可以使经理层向着公司价值最大化努力,避免损害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因此一个好的董事会对于公司而言,是确保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康成长的关键。 本文就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特征与核心竞争力的关系展开实证研究,旨在找出影响核心竞争力的董事会治理因素,进而提出完善董事会治理的建议,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对于从根本上提升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直面国际竞争有特殊意义。另一方面,以前学者的研究更多的是关注于从管理层面如何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没有深入到制度层面。而决定企业长期竞争因素的关键在于良好的制度设计。本文试图从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入手,就董事会的特征对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影响展开研究,目的在于探索董事会治理对培育核心竞争力的保障状况,进而从董事会治理角度提出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措施。这一研究丰富了核心竞争力和董事会治理的研究理论,同时研究结论对于指导上市公司通过强化董事会治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的创新点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研究内容的创新,深入到董事会治理这一制度层面探讨董事会治理对核心竞争力的决定性作用,克服了以往只就管理层面探讨核心竞争力的缺陷;二是研究方法的创新。本文采用了规范分析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