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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渎职犯罪仍呈现多发、高发态势,中央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渎职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却遭遇发现难、立案难、取证难、处理难等瓶颈,造成这种困境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司法实务工作者们对渎职犯罪因果关系的认定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看法。渎职犯罪作为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一类重要的职务犯罪,其在实践中的认定本身就存在着许多难以把握的问题,当这些难题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纠缠在一起时,渎职犯罪案件的处理就变得更加棘手,因此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渎职犯罪因果关系是不可避免且必须解决的课题。本文拟立足学界关于刑法因果关系的不同理论学说,从渎职犯罪因果关系的特点着手,就各种理论对渎职犯罪因果关系认定模式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和试探性的评价,最终以双层次因果关系理论为基础,构建一个相对合理的认定模式。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渎职犯罪因果关系司法认定研究的意义和困难。通过详细阐述渎职犯罪因果关系的特征,即除了刑法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复杂性和多样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原因行为的渎职性、因果关系的间接性、因果关系的复杂性、不作为原因的普遍性等特殊特点,分析司法实践中渎职犯罪因果关系认定的难点,提出本文探讨的问题仅为渎职犯罪因果关系的司法认定及探讨的价值。第二部分,国内外刑法理论界关于因果关系的基本学说介绍及辨析。主要对两大法系的几种主要的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进行考察,如条件说、原因说、相当因果关系说、客观归责说、双层因果关系说等,以及我国的必然因果关系说和偶然因果关系说。运用实证分析等方法辨析各种理论对渎职犯罪因果关系认定的指导意义,尝试对其中的利弊做出评价,评析各种模式的不足。第三部分,渎职犯罪因果关系的司法认定模式探讨。对采用双层次因果关系说进行渎职犯罪因果关系司法认定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尝试建构认定模式的判断标准及路径选择,并结合实例,对存在介入因素、不作为方式实施的渎职行为及存在多个渎职行为等特殊情况下如何认定因果关系进行了探讨。第四部分,指出渎职犯罪因果关系司法认定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一是要正确把握渎职罪“重大损失”的要件,杜绝唯结果论;二是要通过构成要件限定行为的类型化;三是要结合辅助行为认定行为的渎职性;四是要以刑法规范目的为导向解释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