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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群众化是中央苏区苏维埃政权创立的全新的司法审判模式。它将群众路线融入审判工作,吸收群众旁听审判,借开庭审判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发动群众参与革命斗争和苏维埃建设。司法群众化具有惩治违法犯罪、开展普法宣传和接受民主监督的三重作用。它不仅实现了司法审判的透明化,增强了苏维埃法律的权威和司法审判的威慑力,还扩大了苏维埃司法工作的社会影响,有效动员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武装斗争和苏维埃建设,同时它也保障了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司法群众化在实践中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忽视了司法审判的专业性,脱离了苏维埃法律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司法审判的公正性。本文主要分成六个部分。第一章引言部分首先回顾中央苏区司法群众化的学术史,进而阐述本文研究的问题,介绍本文的选题依据、资料状况。第二章则是司法群众化的内涵及原因,简要地向读者介绍什么是司法的群众化,中央苏区为什么要实行司法的群众化。第三章从实践角度阐述群众路线在中央苏区司法审判工作中的运行情况,以公开审判、巡回审判、群众法庭三种典型审判方式为切入点,分别从制度规定和实践运行两个方面分析司法的群众化现象,考察司法群众化在中央苏区审判实践中如何体现。第四章以司法群众化的本质特征为基础,从群众的参与、监督和司法审判对群众的影响入手,讨论司法群众化对于中央苏区武装斗争和苏维埃建设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第五章通过分析司法群众化引发的问题及苏维埃政权特别是司法机关对这些问题的认识,阐述如何理性地看待中央苏区的司法群众化现象。最后一章是结论,通过总结全文,笔者认为,在艰苦的革命斗争条件下,司法群众化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它使司法审判的社会效果得到了最大程度地发挥,赢得了广大工农群众的支持,有效地巩固了苏维埃政权。作为司法审判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研究中央苏区司法群众化对于处理当前司法审判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