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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普遍承认法官对诉讼标的或请求的生效裁判具有既判力或相类似的排除效力,但是判决书中关于除诉讼标的或请求以外的事项的判断应具有何种效力,各国规定不一。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通过间接禁反言规则来解决争点的法律效力问题,符合一定条件的争点将产生确定的遮断效力,当事人不得对相同争点再行争议。间接禁反言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发挥着节省司法资源、维护纠纷解决的终局性和司法裁判的一致性的重要作用。我国的争点法律效力制度尚未构建起来,学术界近年来对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希望从国外的优秀制度中得到启示与借鉴。然而移植不同法系国家的制度困难重重,首先需要以充分了解为基础。本文对美国的间接禁反言制度进行介绍与评析,探究我国移植这一制度的困难所在和该制度对我国的启发。希望对更深入的理论研究有所帮助。本文从间接禁反言制度的概念入手,梳理了间接禁反言的概念及其相关概念和类似原则,并从适用主体、适用条件和分类等方面对间接禁反言规则进行了详细阐述。本文着重分析了间接禁反言制度的特点及其与英美法系相关理念和制度之间的关系,并将我国与美国进行比较,从观念和制度层面深入讨论我国移植间接禁反言制度可能面临的障碍,同时从间接禁反言制度中得出启示,对我国的制度构建提出建议。第一章将间接禁反言置于美国民事诉讼的框架内,首先介绍美国的判决效力、既判事项理论、直接禁反言等相关概念,明确了间接禁反言在美国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然后介绍了与间接禁反言相类似的英美法系原则,如遵循先例原则,分析该等原则与间接禁反言的联系与区别,更加清楚地呈现间接禁反言的意义和功能。第二至第四章着重梳理了间接禁反言的适用规则。间接禁反言规则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官造法的产物,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复杂的规则并历经了重要的变化。第二章分析间接禁反言规则的主体,介绍了交互性原则、共同诉讼规则和受间接禁反言约束的利害关系人。第三章介绍了间接禁反言的三大适用要件和为法院所普遍承认的例外情形,以及其他制约因素。第四章按照美国通行的分类方式,分别介绍了攻击性间接禁反言和防御性间接禁反言在实践中的适用情况。第五章对间接禁反言制度作出评析,肯定其在节省司法资源、维持判决终局性和防止矛盾判决方面的积极作用,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文章通过分析得出间接禁反言具有平衡效率与公平、追求程序正义、规则灵活、依赖法官自由裁量等特点,并进一步分析得出英美法系采用这一制度与其高成本的诉讼制度、根深蒂固的程序正义观念、深入的事实探究、充分的程序保障和判例法的制度传统有密切关联。第六章在分析我国争点法律效力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重点探讨移植间接禁反言制度的可行性和从这一制度得到的启示。在上一章分析的基础上,本章比较了我国与美国在观念和制度上的诸多区别,得出我国尚不宜全面移植间接禁反言制度的结论,并指出制度移植存在的障碍,和间接禁反言对我国的争点效力规则构建可资借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