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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农业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命运。中国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国家,湖南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大省,湖南农业的显著特点是大而不强,新的时期,湖南要完成从温饱到小康,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历史使命,加快农业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仍是我们面临的重大问题。农业人口占绝大部分比重的情况意味着全省的发展和全省的现代化建设的实质就是农业的现代化建设。在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对农业发展模式的设计或选择是农业现代化的前提,这不仅是制度上的安排,也是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我们对湖南农业发展模式问题的研究,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而设计、展开的。
鉴于农业发展模式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特殊作用,国内外理论界不仅从宏观上系统地对之进行了研究,在较为微观的层次,如农业经营形式和经营方式等也进行了各方面研究,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国际方面,其中比较有影响的代表有:诺斯、舒尔茨、速水次佑郎和拉坦等。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在1964年出版了著名的《改造传统农业》一书,在该书中,他区分了不同的农业发展模式,划分了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分析了传统农业的基本特征,指出了传统农业停滞、落后的根源,探讨了改造传统农业、实现现代农业的可能性。日本东京大学农业经济学家速水佑次郎教授和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教授弗农·拉坦在《农业发展:国际前景》一书中系统提出农业发展的诱致性创新理论。该模式的基本假设是“成功获得农业生产率迅速增长的共同基础在于,每一国家或发展地区产生在生态上可用、经济上可行的农业技术的能力,资源禀赋如土地、劳动、资本等在农业发展中是基本因素,对它们进行充分利用的农业模式会使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诺斯与托马斯在1973《西方世界的兴起》中提出的变迁理论比较适用的解释了农地发展模式的区域性差异。费达等人于1992年对我国农民对地权稳定性的感觉和农业投资之间的联系进行了研究;科文(Kevane,1996)认为,他在苏丹观察到的经营规模和单位产出之间有正向的相关关系。
国内方面,林毅夫对现代农业模式下的中国农业家庭责任经营及农业合作化与效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建立理论模型证实,农业生产中对劳动的监测的困难导致集体农作经营下的劳动激励比家庭农作经营下为底,因而家庭农作经营下的劳动付出以及产出要比在集体农作经营下为多,从而说明家庭承包经营具有明显的制度绩效。温铁军的《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一书,时间跨越了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分析了旧中国直至家庭承包经营以来的农村经营制度变迁。温铁军认为,集体农业之所以不成功,其原因除了组织和监督成本过高之外,主要原因在于农业的人口压力,加上过低的生产力水平和工业化剩余的大量提取,这造成在有限的剩余分配和低效率的劳动制度约束下,农业生产的效率不高,大大削弱了集体农业对稳定农业生产的作用。另外,在有关农业现代化、现代农业的研究,以及一些相关的农业发展问题的方面如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农业经营方式如集约化经营、规模经营、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文献却比较多。
在总结、评述这些国内外有关农业经济发展问题研究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即在对国内外农业发展模式的演变历程,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过程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的基础上,本文系统、明确地论述了“农业发展模式本质上就是农业现代化的建设模式,农业发展模式的演变过程就是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过程”这一观点。
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一是理论分析法。以农业发展理论、农业现代化理论以及制度变迁理论等成熟的理论体系为基本分析框架,在上述理论框架之内,探讨了湖南农业发展模式的演变方向,谋求农业的新发展。二是比较研究法。通过分析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和国内农业发达省份的农业发展模式,比较分析其特点,本着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的精神,借鉴、吸收其适合部分,推动湖南农业经济的发展。三是个案与整体分析法。为使本项研究对当前湖南的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启发意义,我们主要是立足湖南农业发展模式的研究,当然,我们同时也是把湖南放在整个中国的大环境中来考察,对全国的农业发展模式也有一个整体的把握,因此,本文的研究对全国农业的现代化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