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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长期的银行主导型金融市场格局中,银行业的全面稳健运行发展标示着国家经济的良好态势、也是整个国民经济稳定的关键因素。作为银行监管的核心——审慎监管原则一直是银行业进行合法有效监管的保证。从审慎监管经营的全面贯彻、审慎监管规则的有效制度保障和审慎监管措施的稳健实施等都是银行业审慎监管理念的科学秉承。而自从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审慎监管在传统的法规支持和政策导向下已然面临着不能应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多面风险及银行业潜在的系统性风险,微观审慎监管面临着监管不力、制度缺失、可操作性不强的迥然特征。全球范围内的金融改革也都在探求和完善即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又能保持金融稳定的审慎监管法律机制。研究层面的转向和监管市场的迫切需求使银行业审慎监管格局需要全面的反思和革新。宏观审慎监管的视角在全新的定位和演进中成为审慎监管体系中的组成部分,新格局下科学的审慎监管理念也在传统单一的形势下必然重新确立。
本文围绕以构建微观、宏观审慎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法治体系为视角展开分析:引言部分以2008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为背景并据以各大银行破产的相关事实和金融改革的契机及各国对审慎监管的重视和改革作为研究背景并对国际、国内审慎监管的法律和政策进行了新近分析,指出进行审慎监管的研究对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稳定银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与实际意义。
第一部分主要从银行业审慎监管问题的概述入题进行阐述。一是从审慎监管的概念、渊源、总体要求、分、混业监管模式与审慎监管等问题的基础概念作了简要介绍。二是从审慎监管的基础理论进行了总体分析,主要体现在市场失灵,信息不充分、不对称,有效、协调监管,经济创新、金融安全等四个角度来加以充分说明。三是对近年来审慎监管理念的发展变化从传统监管理念遭遇的挑战和新型理念的酝酿以及国际公约、国内立法和行业公会自治规约的审慎监管理念的发展变化来对审慎监管理念进行一个全面的明晰界定和把握。
第二部分我国银行业审慎监管法律问题分析,主要从我国审慎监管法律问题的现状分析、基本法律要素分析及现存问题和制度缺陷的成因进行了有力的论证。
第三部分金融危机背景下审慎监管法制改革对我国的启示,分别列举了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及相关国际组织在金融危机后各国金融领域的立法改革,尤其是审慎监管方面的改革和影响。从全球趋势的进程中反思我国的审慎监管制度。
第四部分我国银行业审慎监管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作为全文最有力的一部分,本部分在我国银行业审慎监管的基本问题、基础理论、法律问题、全球改革影响及我国现有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在总结、借鉴的基础上,从立法、机制构建、职权分工、法定监管与自律监管协调的不同角度来提出构建和完善我国银行业审慎监管制度的具体建议。以期对我国银行业审慎监管的理念、法律制度的革新有所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