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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官角色“应然”的正式制度表达与社会需求是什么?它能否在日常司法的“实然”呈现中充分完成?为何能/不能充分完成?本文以N县人民法院为研究对象,以日常司法为基点,并超越日常司法的工作情境,进入日常生活领域,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在基层司法场域,法官角色“应然”的正式制度表达遭遇了非正式运作的“实然”变通。如何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减少非正式运作的“实然”变通,是一个既有学术意义,又有实践意义的重要问题。笔者将以一种行为主义的视角关注法官的现实选择,并力求在实证和理论层面解释基层法官角色面临的诸多困境。 论文在篇章结构上分为五章,具体结构安排如下: 第一章为导论,首先从现实背景和学术背景两个角度阐述了选题依据和研究目的,强调了戏剧角色理论对本文的指导作用,并对理论框架、重要概念、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作了交代。 在第二章“法官角色的制度空间”中,首先对制度理论的发展作了一个简单梳理,然后,循着制度理论的发展脉络,从历史的视角考察了我国法官角色的制度变迁。历史是有传承性的,这种研究不仅为当下中国法官角色制度建构提供一个事件发生的历史语境,而且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从“政法化”向“职业化”蜕变的中国法官角色现状及制度内涵,更好地理解法官角色的当下“剧本”与“剧本期望”,为后文的实证研究奠定基础。 在第三章“法官角色的社会需求”中,通过对N县A、B、C三个村庄的实地调研,考察乡村社会的法律发展、村民纠纷解决的行动策略、流向法庭的纠纷,包括纠纷的类型和数量等,从微观层面考察乡村社会的法官需求,亦即“法官角色”的“观众期望”。 第四章笔者将对“基层法官角色呈现的真实图景”展开深入细致的分析。作为一个具体的、特定的行动者,“法官”称谓凝聚了职业角色与生活角色的综合:不同的角色位置、不同的角色规定、不同的价值诉求,影响和制约着法官个体的行为。在职业和生活之间有无互动、如何互动?是坚持正式制度“知法、忠法、依法、守法”的“剧本期望”,还是在变通中寻求“剧本期望”与“观众期望”衡平的角色呈现? 为此,笔者以一种冒充表演者的“不协调角色”——实习生,进入法官角色的表演场域:N县人民法院与N县人民法院辖下的7个派出人民法庭,从“角色丛”的原点出发,既参与观察、又近距离地访谈考察日常司法活动中法官角色职业与生活的互动。围绕角色期望与角色扮演的主线,我以司法改革为背景,以“深描”的故事叙述手法、通过对派出人民法庭的非正式运作、一名刑庭法官的办案方式的“角色外的沟通”、以及,当刑庭法官遭遇抢劫、民庭法官如何离婚这穿行于职业与生活之间的——日常司法活动中的基层法官角色呈现,展开一系列具体的、个案的研究。 这些来自现实世界的、活生生的个案让我们看到了法官角色的正式制度表达在日常司法实践中发生的形变。如何理解这种形变?这种形变是否已成法官群体内部集体失声的“潜规则”?支撑这种形变的背后的行动逻辑是什么?这种形变将会对法官、司法制度甚或中国的法治事业产生何种影响?在个案分析中,笔者所关切的,是作为法官的“个体在普通工作情境中向他人呈现他自己和他的活动的方式,他引导和控制他人对他所形成印象的方式,以及,他在他人面前维持表演时可能会做或不做的诸种事情。”这种分析,更进一步而言,也许可以作为“法律知识是如何服务于权力关系并掩盖权力关系的,同时法律知识又是如何在维护自身的自主性的过程中反抗权力关系”的一个注脚。 第五章是“结语”。通过上述个案的“深描”与理论研究,笔者认为,作为个体的法官,通过法官角色正式制度的非正式运作主导了日常司法中的基层法官角色呈现。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减少“后台”非正式运作的“实然”变通,走向以独立、公开、公正和职业化为表征的“前台”法官角色呈现,是未来法官角色呈现努力的方向。也正因为此,更需要人们经验地研究中国基层法官的角色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