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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区别于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运行,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及各主体之间的协调合作。社区治理法治化强调的不仅仅是加强基层民主法律法规建设、改革基层自治制度,更深层次的是要培养一种法治思维模式来处理社区事务,将民主与法治落到普通群众体会得到的日常生活中去。当代中国正在大力倡导法治国家建设,首要的应当注重基层法治的构建,社区治理法治化是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心。然而,现阶段社区法治相对薄弱,治理过程中新老问题层出不穷,因此探究社区治理法治化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新街口商业街社区是研究样本。新街口商业街社区辖区范围52公顷,辖区内人口 11776人;社区居委会每四年一换届,现有的居委会由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员四名、社区工作者十名组成,时下,第六届居委会换届正如火如荼进行中;社区共成立了社区服务、妇女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民调治安、文化教育五大工作委员会协助居委会处理社区事务;目前社区内设志愿者队伍及专业服务团队为居民提供专项服务,辖区内已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有10个,上述组织及个人协同处理繁重的社区事务。随着国家法治化建设的推进与深入,新街口商业街社区依法治理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果:居委会依法践行职责、依法建立健全自身组织体系、依法组建工作队伍、依法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制度、依法规范社区社会组织活动、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服务工作。然而,受长期形成的错误的社区治理观念的引导,新街口商业街社区治理存在行政权干预法治、社区民众法治意识相对薄弱等传统有悖法治的问题。在依法治理探索中也涌现出社区居委会人员构成重复、社区规章制度内容空乏、居委会选举运作不合法、国家政策法规落实存在偏差等新问题。新街口商业街社区之所以能够走上法治化道路源于社区治理对法的公平、正义、自由、平等、民主等价值的追求;源于法治的规范性作用;源于国家的政策要求。之所以还会出现以上问题,主要是因为:第一,从国家层面看,立法不成熟,现有的程度较低、立法权的行使缺乏监督、相关法律自身即有局限性;第二,社区层面,软法治理存在障碍,软法的制定不完善、实施缺乏保障;第三,个人层面,尚未树立正确法治观,社区居委会成员政绩观错误、社区群众对依法治社认识偏差、社区居民主体意识不强。为此,有如下解决方案:第一,完善社区立法,建议修改《居委会组织法》并且推进社区软法治理;第二,通过设立政府参与社区事务的权力清单来明确政社分工,倡导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提供社区服务方面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第三,鼓励三社联动,为社区自治组织及社区工作者提供协同治理社区的机遇;第四,加强法治宣传,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等方面畅通治理渠道,在社区治理中真正体现出法治化所追求的民主、公正、平等等法的价值。最后,对新街口商业街社区法治化的研究虽是个案,但案例措施应对南京市社区治理具有普适性的意义,且上述依法治理社区的措施应用于实践后亦能彰显法治的公益性效用,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兼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