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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国汽车工业正处于高速成长期,大量资源能源的消耗以及汽车报废高峰期的到来将引发环境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的问题,这对于实现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个巨大的考验。随着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简称EPR)在发达国家的广泛实施以及在报废汽车回收领域作为一项制度政策进行实施的成功经验,国内也在逐步实践有关在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中引入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以期更好地应对汽车报废高峰期的到来,从而有效解决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问题。本文以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为政策导向,以报废汽车为研究对象,以回收模式为研究内容,对在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下的报废汽车回收模式进行经济学分析。首先,运用外部性理论分析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在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中的作用以及将废弃产品外部性内部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分析了报废汽车的环境负外部性和回收高价值性,结合适合在回收中实施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的废弃产品的特征,说明报废汽车是一种适合在其回收中实施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的废弃产品类型。其次,分析总结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在欧盟、日本和美国等汽车工业发达、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管理较为先进的国家的实施情况,作为在我国报废汽车回收行业推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的借鉴经验。并介绍了我国关于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政策法规和生产者延伸责任理念在现有政策中的体现,然后结合我国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现状问题,充分讨论了在我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产业中推行生产者延伸责任的必要性。再次,对基于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的三种报废汽车的回收模式,即生产者自建回收模式、生产者联盟回收模式和第三方外包回收模式的特点进行了分析。最后,简要阐述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下的报废汽车回收流程,并通过构建生产企业的决策模型,对不同回收模式下生产企业可能实现的最大收益及其条件进行分析,从而找出生产者最优利润的影响因素,分析根据不同条件应怎样选择合适的回收模式,为生产者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的回收模式提供理论指导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