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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高速增长,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全球影响力大大提高,进入新世纪,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已达15%,成为举世公认的新兴的经济高速增长大国。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从1978年改革自农村起步,到1984年改革由农村推进到城市,再到上世纪90年代初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每一步深入都留下了政府部门的印迹。政府部门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同时,也存在着过于重视经济增长而忽视社会发展这方面的不足。人们的收入水平差距不断拉大,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日趋突出,环境污染加剧等不和谐因素给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日益显现。增长导向型政府转变为发展导向型政府,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均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初期,政府部门通过与非政府部门利益主体的合作启动了市场化改革,设立经济特区试行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政府部门通过提供土地、优惠政策等获得经济亟需的资金与技术。在改革日益深入的今天,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政府部门更加需要加强与非政府部门利益主体之间的合作以促进自身的转型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在由增长导向型政府向发展导向型政府转型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利益主体的合作,首先,能够提高政府部门的有效性,在政府所掌握的资源为给定的条件下,将有限的资源分配到可以产生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地方,增进全体人民的福利,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其次,合作使政府部门更加专注于对经济发展过程有重大影响作用的“有限”事务,将部分资源从经济领域转移到“民生”领域,提高政府部门职能的“集中性”;再次,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利益主体间的合作能够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性,通过人们的广泛参与,政策可以获得一定范围内的“一致的同意”,政策的实施会更加平稳,可持续性更强,政府部门得到的反馈更好,更加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由于政府转型主要体现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当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利益主体通过合作实现上述转变时,政府部门同时也由增长导向型政府转变为发展导向型政府。?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利益主体间的合作按照约束程度的递增分为自愿型合作、激励型合作和强制型合作。在自愿型合作模式下,由于不合作策略均降低了双方的收益水平,合作策略成为双方的占优策略;在激励型合作模式下,政府部门通过将部分收益转让给非政府部门利益主体,促进双方的合作以实现整体意义上的收益水平的提高;在强制型合作模式下,针对非政府部门利益主体可能存在的各种有损于整体收益水平提高的策略选择,政府部门通过各种强制性措施促使其与之进行合作,实现既定条件下整体收益水平的提高。同时,这三种合作模式之间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可以根据不同的条件相互转化的。其相互转化缘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合作模式也要适应此种变化。从微观的角度看,这种相互转化也体现了合作者的理性行为过程,在其他条件既定的情况下,强制型合作模式下的监督成本相较于激励型合作和自愿型合作模式下的监督成本要高,净收益水平比另两种模式要低,因此,强制型合作模式向激励型和自愿型合作模式的转化过程也是合作者不断提高整体的净收益的过程;从宏观的角度看,由强制型合作模式向激励型和自愿型合作模式的转化,体现了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强制型合作往往出现在市场失灵或者是市场机制不完善的领域,自愿型合作增加说明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利益主体间的经济活动更多地遵循了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平等自愿原则,减少了政府职能的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现象。从政策选择方面来看,在我国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择相应的合作模式,并通过各种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促进强制型合作向激励型和自愿型合作模式转化,提高政府部门的有效性、集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性,同时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实现由增长导向型政府向发展导向型政府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