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公共政策问题的研究,博弈论是极为重要的一个视角。博弈分析方法是政策分析方法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房地产业公共政策正是在解决这些利益冲突的过程中,不断得以改进和完善。以博弈论为视角的中国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研究,不仅有着深远的理论意义,而且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在国内外房地产公共政策执行相关理论和我国现行政治运行制度的基础上,本文将重点研究我国房地产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结合以前的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实践,本文具体分析了我国房地产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的含义、表现及其危害,并从博弈论的角度剖析了导致政策执行中各执行主体间“非合作博弈”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努力减少我国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公共政策执行效率。房地产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非合作博弈,源于执行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冲动。因此,要使各执行主体从非合作博弈转为合作博弈,就要对其进行整合。本文采用制度经济学的相关原理,做出如下制度安排:明确适当的产权边界,配置合理的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主体的权力资源,构建政策主体与政策目标群体合作博弈协调机制和对非合作博弈行为的惩处机制。通过建立一系列的规制,来约束各执行主体的博弈行为,促进合作博弈,从而减少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本该可以避免的问题,最终实现政策目标。本文主要由5个部分构成:在导论部分,本文主要阐释选题的缘起、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述评以及本文研究的理论工具、研究方法、结构框架和创新之处;在第一部分,本文将对与房地产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相关的一些概念进行梳理和界定,然后指出了本研究的重要意义;在第二部分,本文将主要对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非合作博弈”现象进行剖析,总结“非合作博弈”的表现形式、指出其主要危害,并对导致“非合作博弈”现象的成因进行剖析;在第三部分,本文尝试对“非合作博弈”的困境进行理性思考,用“合作博弈”的策略来进行制度安排,优化博弈规则,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共利益;在结语部分,本文将指出本研究的未来方向:“合作博弈”是解决我国现阶段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的必由之路,“信任博弈”是解决我国未来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的发展方向。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注重理论创新。本文运用博弈论的相关理论,以我国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特别是我国房地产政策中的多维博弈关系作为分析对象,以刘祖云教授提出的“十字型博弈”为主要分析工具,从纵向的“结构博弈”和横向的“竞争博弈”两个维度来解释我国房地产政策执行主体之间的博弈;以实例分析来展现政策执行主体与政策目标群体的“多维博弈策略”。为了方便研究,本文还尝试着对“房地产公共政策”、“房地产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等进行学术定义。(2)注重研究视角创新。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提出了如下解决我们房地产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的措施:积极引导制度培育,加强制度创新,推进我国房地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促进我国房地产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3)研究方法有新尝试。本文特别注重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注重实证分析。用大量翔实的数据来辅佐论证。(4)研究成果有创新,本文在分析中西房地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特别是结合我国基本国情,主张建立“合作博弈”的机制,约束“非合作博弈”行为,促进我国房地产业公共政策的健康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