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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本科将要毕业的那段空闲时间中,无意中从母校图书馆中看到了一本薄薄的博士论文书稿,这是王佳明博士在其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丰富充实的一本书,名为《互动之中的犯罪与被害一刑法领域中的被害人责任研究》。读完这本书后,感触很深,萌生了想要对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过错责任问题加以研究的念头。在随后的研究生学业中,注意收集各种相关的资料、论文、图书,上课的时候也会留意老师讲课中提及到的相关信息,实习的时候注重收集刑事案件中存在被害人的案件,加以整理,想要通过数据和案例的分析,加深自身对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过错问题的认识。随着犯罪被害人学的持续发展和学者对这一问题的不断深入研究之后,犯罪被害人与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互动关系、被害人的过错及其责任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很多国家的关注。研究被害人的过错不是要否认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是要更加公平的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求更好的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同时,我们不能舍本取末,颠倒刑事被害人与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不能因为关注刑事被害人过错行为在犯罪中的作用,而夸大它对行为人的影响。本文以刑法中故意杀人罪为切入点,通过穿插的案例分析,在不断认清刑事被害人过错的要素、特征及其分类的基础上,分析刑事被害人过错行为影响行为人犯罪行为的种种依据,明确当前我国刑事被害人过错所处的地位和现状,立足我国刑事被害人过错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及其他地区的司法、实践经验,将被害人及行为人放在一种互动的关系中探讨,以求从司法乃至立法的层面设置关于被害人过错责任的制度。制度的设置,最终是为司法实践需要服务的,在制度设置的同时,关注实践运用中遇到及可能遇到的问题,以使立法、司法落到实处,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文章从被害人学的角度切入,简要了解被害人学的发展过程及当前的学术研究状态后,将被害人学的问题缩小到刑法领域中的刑事被害人问题。文章开篇第一章第一节先是简要介绍了相关概念,以便保证文章是在清晰概念的情况下有所认识;第二节开始进入文章的主题问题,即刑事被害人过错的分析,在分析刑事被害人过错问题的提出及早期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学者的观点意见,作者对于刑事被害人过错的概念予以了界定。文章在第二章的第一节中将刑事被害人过错的要素确定为五个方面,即刑事被害人过错的主体,刑事被害人自身行为的不良性,刑事被害人过错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关系,对刑事被害人过错行为的程度要求,对刑事被害人过错行为的指向要求。第二节中对于刑事被害人的过错行为进行了分类,以便在文章的分析中更加方便以具体案例加以分析论证。第三章对于刑事被害人过错责任进行了论述,分为四节:第一节先是分析研究刑事被害人过错责任的必要性;第二节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刑事被害人过错责任的地位;第三节分为两部分阐述了影响刑事被害人过错责任大小的因素;第四节从国外和地区的相关规定看我国对于刑事被害人过错责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分为三节,基于以上三章的论述对于我国刑事被害人过错的立法完善。从刑事被害人过错对定罪和量刑两个方面论述刑事被害人过错制度构建的意义;在考虑我国现行刑法中酌定量刑情节的不足及参考国外或地区规定的基础上阐述将被害人过错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必要性;最后在制度构建的基础上讨论实践中的操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