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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当前计算机的不断普及,网络科技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给大众生活带来很大影响。这种全新的交易方式,给消费者带来崭新的购物体验,让消费者实现不用出门就能够购买到性价比较好的商品与服务。借助于网络的开放性,电子商务能够有效的打破时间、空间上的约束,有效提升了交易速度、削减交易费用。电子商务发展势不可挡,然而,我们也需要关注到电子商务对传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造成的影响,消费者在电商环境里处于被动位置,就权益上的伤害程度而言,必定要比传统交易更为严重,损害防范以及损害补偿制度无法获得有效运作,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改善已经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让人惋惜的是,在之前二十多年时间发展里,我们国家电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是不够完善。虽然之前颁布了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形成了《电子商务法(草案)》,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给予了一些适当的调节,但是无法否认的就是,《电子商务法》正式立法仍需要时间,我国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体系仍未健全,现实中还有太多侵权事件频发。消费者面对侵权行为,相当多数都由于标的额小以及维权困难选择了忍气吞声。文章立足于对电子商务及消费者相关理论、电商侵权案例的研究,分析了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问题成因,在借鉴境外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监管的综合机制和电子商务消费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建言。尤其在延伸和革新消费者权益体系、改良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等数个方面给出了改善国内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一些较为有用的对策与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