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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许多西方发达国家犯罪经济学已被广泛应用于研究犯罪和预防犯罪问题,其成本与收益理论是用经济分析方法研究犯罪发生的原因及寻求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策略时所运用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分析工具,在经济学观点中,人是具有理性和趋利性特征的经济人,其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在实际付出成本很少甚至为零的前提下,选择得到最大的利益,这种经济人假设是犯罪成本与收益理论的前提基础,犯罪成本是指犯罪人为实现犯罪行为所付出的代价,一般来说包括犯罪的直接成本、机会成本及惩罚成本。犯罪收益是指犯罪人通过实施犯罪活动所获得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满足。成本与收益理论的核心内容就是犯罪人从事犯罪活动是有一个意志选择的过程,是权衡利弊得失的理性选择的结果,在实施犯罪行为前他必须充分理性考虑其犯罪行为的成本与收益,当其所获得犯罪收益大于其实际付出的犯罪成本时,他就会积极的去实施犯罪行为,反之,则会放弃犯罪行为。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用成本与收益理论来分析犯罪原因、寻求预防犯罪对策的前提是该犯罪是有目的有预谋的故意犯罪。贿赂犯罪是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突出表现。贿赂犯罪分子在进行贿赂犯罪前是对各种利弊得失经过深思熟虑的权衡之后而决定是否实施该行为的,他们有明显的意志选择过程,是有目的有预谋有理性选择的故意犯罪。我国政府一直对打击贿赂犯罪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但贿赂犯罪率还是居高不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提出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致力于预防贿赂犯罪的建设,并于2007年成立了国家预防腐败局。学界也在预防贿赂犯罪领域中作了不少的有益探索,诸多的专家学者在有关预防犯罪的专著论文所提出的理论观点和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实践都证明运用犯罪成本与收益理论来分析贿赂犯罪发生的原因,采取增加贿赂犯罪成本、提高贿赂犯罪风险、降低贿赂犯罪收益的措施对于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是切实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