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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前,在我国改革开放的第一波浪潮推动下,以人民日报社为首的首都7家报社经财政部批准,开始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运营模式,开启了我国报业从事业向产业演变的历史进程。 在这一产业化进程中,中国的报业面对的一个突出的挑战,就是如何在适应我国社会的基本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同时,完成自身从事业单位到现代企业的转型,并在此基础上,重新构建其法人治理结构。 在25年中,长期按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运营的中国报业不断改革创新,已经冲破了旧体制的许多束缚。但其法人治理结构的变革,由于涉及到媒体所有制结构,涉及到我国媒体的基本制度,因此,一直徘徊不前,没有取得根本性突破。改革实践证明,要重新构建我国报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就意味着要在对中国报业在四分之一世纪中的产业化发展和企业化管理的实践进行全面的科学总结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通过对我国现行传媒制度中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各个部分的彻底改革,来重新设计和构造。 在实践层面,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执政党和政府一直在进行改革的尝试。《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1]17号)提出,要"探索建立保证正确导向、富有经营活力的微观运行机制。健全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相对独立的组织结构,适应市场需求、调控有力的经营管理模式"。 中共十六大提出,"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从而指明了我国文化领域改革发展的方向。在此之后,随着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展开,中央在《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1号)中进一步明确指出,"经营性文化企业单位要实施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管理体制,面向市场,搞活经营"。包括报业在内的文化产业,都因此而面临着全面转换领导体制和经营运作体制的任务。因此,本论文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在实践中具有极为迫切的现实需要;所取得的成果,将对当前报业的改革和发展实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论文共分五章。 在标题为《文化体制改革与法人治理结构》的第一章里,重点讨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途径及其对报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和重构的意义,并通过对我国报业产业化发展进程的总结和回顾,指出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已经成为阻碍我国报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论文认为,长期以来,由于没有确立文化产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精神文化产品生产中的地位,许多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形成的现行政策限制着我国文化产业包括报业的产业发展,也阻碍着报业市场体系和市场主体的发育。中共十六大提出,"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这项战略抉择的必然结果就是,必须在文化领域构造现代市场体系,建立现代市场主体。报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就是在建设报业新型市场主体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深层次问题,也是现代报业管理和运营中的核心问题。论文认为,只有在确立发展文化产业这一基本方向的基础上,在建设报业新型市场主体的过程中,才能解决构建报业现代法人治理结构问题。 论文回顾了中国报业产业化发展的历史进程,提出"报业的产业化运作"具有以下三层含义: 其一,它是报业特殊的社会功能与其产业性质综合作用、矛盾统一的结果。 作为以新闻为主要传播内容的媒介,与其他媒介相比,报纸更倾向于强调传送有关当前时事的信息和思想。新闻本身强烈的政治性、公共性使报业具有了"事业性质"。但是报业在其新闻传播活动中,能够发挥出一种对于一般受众的影响力,以及以报纸发行网络为基础的信息传播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能力可以转化为一种重要的服务产品--广告服务,从而使报纸成为能够"制造或供应货物、劳务和收入来源的生产性企业或组织",并因此具有"产业属性"。这两种属性相比较,不能不说,报纸的事业性质是更本质的,这也就是说,报业终究不能成为以赚取利润为终极目标的一般企业,而只能是一种担负着重要社会责任和义务的,在经济上可以以产业方式运作的特殊组织。 其二,报业的产业化运作,意味着报业要面向市场,走入市场。在宏观上,"让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在微观上,通过规范的市场运作,实现自身所消耗的各资源的价值补偿和价值增值。 其三,报业的产业化运作,意味着报业经济运作要上规模,上水平,讲规范,摒弃作坊式的经营方式,具有现代工业化生产的大规模、标准化、连续性、高效率等特征。 论文认为,报业产业化运作提高了报业管理和运作水平,初步形成了报业市场格局,使报业资产规模和经营范围迅速扩大,推动中国报业开始走向集团化。 论文指出,我国报业的产业化运作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 其一是地区间发展不均衡。论文认为,随着信息产业在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作用加强,作为信息产业重要支柱的报业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将会加剧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状态。 其二是同一地区不同类别的报纸间发展不平衡。 其三是报业经济快速发展与报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观念、素质和水平不相适应。 在本章最后,论文指出,目前,由于主客观诸多因素的交互作用,我国报社和报业集团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以及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及配套的管理制度。由于现行体制本身的不合理因素的作用和监督管理缺位,近年来,我国报业在改革发展中走在前面的一些报社或报业集团相继出现了一些重大问题,如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主要领导人的"经济犯罪"等,正是这一深层矛盾的反映。我国报业的改革发展正因此而遭遇瓶颈。 在第二章《中国的传媒制度和报业的产权制度》中,论文分析了我国传媒制度的起源、特性及其对媒介产权制度的影响。 本文认为,由于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是在所有者和经营者角色分离之后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基础上形成的,在本质上是由所有制决定的,因此要研究报业的治理结构,就必须研究决定报业所有权问题的我国媒介制度。 我国的媒介制度,是源自苏联的报刊出版制度和实践,而其理论渊源,来自列宁的出版自由理论。 十月革命前后,列宁指出,"工农政府认为,出版自由就是使报刊摆脱资本的控制,把造纸厂和印刷厂变成国家的财产,让每一个达到一定人数(如1万人)的公民团体都享有使用相当数量的纸张和相当数量的印刷劳动的同等权利。"他主张,"真正的自由和平等,将是由共产主义者建立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没有靠别人发财的可能性,没有直接或间接使报刊屈从于货币权力的客观可能性,没有任何东西阻碍劳动者(或劳动者大大小小的团体)享有并实现其使用公有印刷所及公有纸张的平等权利"。这一媒介资源和资产公有化的原则,列宁曾多次重申,并且被斯大林加以继承,并且在苏联的报刊出版制度中得以体现。 按照这一制度的基本逻辑推论,在社会主义的媒介制度下,媒介资产均应属于国有,社会主义国家可以根据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各社会主义政党、各人民团体和其他公民团体的需要,分配给它们使用。媒体的实际控制者只拥有管理权和使用权。 在我国,所谓媒介资产的使用者,一般是媒介的主管、主办单位。按照这一制度的设计初衷,媒介业本来不是一个营利产业,而只是一种社会政治表达工具和教育引导工具。由此引伸出的结论是,媒介业资产的使用者(受托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获益权。如果媒介业资产的运营产生经济利益的话,按照产权安排,这一利益应该属于国家而不是其主管单位。 在第三章《中国报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其特征》里,论文分析了我国报业目前在事业单位体制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分析了现代企业制度在国外报业的应用。 在本章中,首先定义了本文所使用的"法人治理结构"这一概念。"法人治理结构"一词译自英文"corporate governance",在国内还有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治理机制、公司治理等几种译法。本文采用了"法人治理结构"这种译法,主要是考虑到"法人"一词作为与自然人相对的概念,其外延较"公司"一词更为广泛"。使用"法人"一词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在我国还存在大量的"事业单位",它们虽然不是公司体制,但仍然具有"法人"地位。同样,这里的"结构"一词也应理解为"兼具有机构、体系、和控制机制的多重含义"。 本文接受这样一种认识:法人治理结构是一个多层次、多角度的概念。 论文指出,在实践中,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各国均建立了以公有制(其实现形式是国有制)为基础,以事业单位体制为特征的传媒运营制度及治理结构(通常被称为领导体制)。在我国,由于报业的主体部分是执政党的各级党报,在这些媒介机构的实际治理过程中,担负决策和管理角色的都是同级党委的派出机构--编委会或社委会。所以,执政党的治理模式--党委制,作为"职能幕僚委员会式"治理方式的一种具体形式,被广泛应用于报业之中。在这种体制下,我国报业实行的是议(决策)政(执行)合一的集体负责制,其最高领导人,实际上是委员会(领导班子)的召集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报业集团化过程中,我国报业的"领导体制"(治理结构)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但基本原则尚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 市场经济国家的媒体,除了个别的"公共媒体"外,绝大多数是企业,其中有少数家族企业,除此之外,多数实行的是与其他企业相类似的治理结构,即建立在委托-代理理关系之上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构成的组织架构。以美国为例,美国的报业是高度集团化的,其所有制结构呈现出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方面,历史悠久、实力雄厚的报业集团纷纷上市,目前,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报业公司已有15家。报业集团扩大规模、收购兼并主要就是通过股票市场的资本运营进行的。另一方面,报业集团在大规模吸收业外资本的同时,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为传统的家族所掌控。这些特点无疑会对美国报业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要影响。 在美国报业集团内部,集团公司的股东大会是集团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整个集团的核心,董事会主席(董事长或总裁)是集团的法定代表人,聘任CEO及高级管理团队行使行政管理权。第二层为报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一般由集团派出或聘任高级职员经营管理,集团所属各报社基本都是集团控股的子公司。第三层是集团的参股子公司,视股份的多少,报业集团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美国报业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涉及到集团公司(核心报业公司)和成员企业两个层次。其一,集团公司的治理结构对整个报业集团的治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包括集团公司自身的治理,而且要在法人治理结构的各方面体现出集团公司对于成员企业的协调与控制,这也是报业集团法人治理结构的特殊性。 其二,报业集团的成员企业(报社)一般也采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也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而出现的代理问题,因此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问题。但这些企业的治理结构一般参照集团公司而设定。 论文的第四章《中国报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与重构》,讨论了我国报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并对我国报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进行了理论上的梳理,概括出我国报业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难题,提出了我国报业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可能途径。 论文认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媒体有了以产业方式运作的基础,而媒介本身的运作特点,又具备按照企业方式生存的条件。中共16大报告把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并且明确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这意味着执政党在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方式和方法上的一个重大战略转交。从现代媒体的特点,结合我国报业的特征来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报业有效管理运作和迅速发展、"做大做强"的前提,已经成为报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我国报业目前普遍实行的是所谓"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其中有一部分"体制内"媒体进行了事业和企业双重注册;还有一部分媒体将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剥离成立了企业性质的公司。前者实际上只是多了一个"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身份,没有涉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问题。后者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体制内"媒体组建的公司,多数是原媒体一股独大,其治理结构在形式上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架构,但由于以原党委会(党组、编委会、社委会)兼董事会,且对经理层授权不足,所以实际上还是沿袭了原来的治理模式;另一种情况是业外资金为了绕过政策限制进入报业而成立的代理媒体主营业务的公司,一般情况下,这些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多元化的,其治理结构相对接近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论文指出,我国报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难点有: (1)政策因素:尽管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中央主管部门正在一些意识形态功能较弱的报社进行改制为企业的试点,但在整个政策面上,特别是对党报、党刊和电台、电视台,仍然坚持事业单位定位。这种状况,使得我国报业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缺乏基本的条件。 (2)传统治理结构和方式的影响:如前所述,我国报业的传统治理方式实质上是议(决策)政(执行)合一的党委集体负责制。这种治理结构在事业单位体制下,在保证媒体的正确舆论导向方面,曾经并且正在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媒体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其不适应的因素变得突出出来。尤其是这一体制与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发展趋势客观上存在不适应的地方,如何使之与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报业这种治理方式在业内沿袭多年,已经成为一种传统,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改变这种传统,会遇到强大的阻力。 (3)报业内部利益结构的影响:计划经济下事业单位的分配机制,在长期的平均主义取向的影响下,形成了特定的利益分配结构及与之相适应的内部文化取向和社会心理结构。迄今为止,报业得到的行政准入制度的保护和在改革中获得的各种经济利益,强化了这种结构性的影响。 (4)内部人控制倾向:事业单位的定位和管理方式,以及政府在财税政策上对报业实际上放弃了投资者权益的扶持方式,加之一些意识形态因素和文化传统的共同作用,导致了我国报业存在着强烈的内部人控制倾向。这是现代企业制度及其法人治理结构经常遇到的最大挑战,更是转轨变型中的中国报业的重要难题。 论文指出,要建立报业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在当前的实践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界定媒体中事业单位的范围,在政策上,允许一切可能按照产业模式运作的媒体都整体转制成为企业。 (2)通过规范的国有资产授权,明确各媒体单位的资产边界和经营者的保值增殖责任。 (3)对媒体单位进行公司制改造,在国有股份占控股地位的前提下,引入多种经济成分,改单一投资主体的全民所有制的资本结构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具有多种经济成分的混合资本结构。 (4)在上述混合资本结构的基础上构架新的治理结构。其中应重点注意改变传统的"议政合一"的"委员会"治理方式,通过董事会成员的外部化,并加大对经理层授权的力度,提高对经理层监督的强度,强化对经理层的激励,以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本论文的第五章《中国报业构建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可行性》主要探讨了以下问题: 1、中国社会主义传媒制度和理论如何适应市场经济? 传统的社会主义传媒制度是按照计划经济的原则设计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根据新的历史条件,提出新的媒介理论,设计新的媒介制度,一方面有利于媒体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有利于保证人民群众的自由权利,另一方面,能够促进媒体业的产业发展。 2、事业性质的报业单位如何转制成企业? 根据中央有关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定,报业各从业单位在运营方式上从事业单位体制转向企业体制已经是势所必然。但如何改制,还需要做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积极的实践。其中所有制结构问题,主管、主办单位的权利如何体现问题,管理者和员工的利益如何安排,等等,在实际处理过程中,都有相当的难度。 3、党对报业的领导如何与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 在转制中坚持和保证执政党对报业的领导是执政党的既定方针,也是我国改革和发展的客观需要。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把执政党对报业的领导制度化地纳入报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当中,是一个既有重大现实意义又关乎长远的课题。 本文建议,在具体实现方式上,可以考虑由执政党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派员,吸收报社或报业集团的社长、总编辑和总经理参加组成董事会。也可考虑吸收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派员的依据是它按照我国媒体制度的原则,可代表各级党委行使对媒体的管理使用权。 4、在报业转制过程中,如何防止内部人控制等"转制病"的产生?国际性的研究表明,在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在企业这一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重建和运营中,"内部人控制"是一种多发的"转制病"。所谓"内部人控制",通俗地说,就是在法律意义上的所有者实际缺位的情况下,出现的"单位所有制"、"部门所有制"等弊端,这种"病症"容易导致企业对市场信号和企业长远利益的忽视,产生短期行为和福利化倾向。这种"病症"在我国报业中已经表现出来,本文认为,这一问题必须在转制中,利用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安排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