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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的发展模式,从总体上看有两种,即银行业与证券、保险业分业经营模式和银行业与证券、保险业合业经营模式(其中主要是银行与证券合业的模式)。这两种模式,不仅在理论上存在着争议,现实中不同国家在不同发展阶段也有不同模式。本文通过对这两种模式的分析和比较,认为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实行银证合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业顺应世界金融合业经营的潮流和面对入世之后新挑战的必然选择。 首先,本文运用金融功能理论来揭示两种经营模式转换的内在原因和条件,指出合业经营只是金融结构变化的外在表象,其深层原因是市场分工深化导致的金融功能配置格局的重构。其次,探讨了我国金融经营体制的历史变迁及现存问题,思考了我国金融分业的现实性,提出把加强银证合作来作为实现我国金融从分业向合业平稳过渡的突破口。再次,从理论上深入分析了银证合业的风险与效率问题,以及我国银证合业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然后,通过对中外金融跨业合作方式的比较和美、日、德三国银证合业模型的考察,指出我国银证双方应通过内部组织结构的变革和股权层次的合作,实行集团综合、法人分业,采取持股公司的形式实现合业经营。最后,讨论了我国银证合业经营应具备的条件和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