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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国家保障性最强的,所有六岁至十二岁儿童都应该接受的教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我国开启了普及义务教育之路;《义务教育法》(1986)的颁布,成为中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尤其是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到2000年已经基本完成了普及义务教育的计划,追求基于公平的均衡发展成为义务教育后续发展的主旋律。《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2016),则标志着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发展关注重心由基本均衡逐渐向教育优质均衡过度;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把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作为党和国家的坚定意志,再一次指明了义务教育发展的新方向。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升华,是义务教育发展的更高追求。要把党和国家关于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坚定意志落到实处,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从均衡走向一体化,就要从理论上对国内外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发展经验进行梳理,找到阻碍其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缘由,为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的达成提供可资借鉴的研究参考。这既是本论文的立论基础,也是整个研究的逻辑思路。中国幅员辽阔,每个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尽相同,县域义务教育在稳固向前发展的同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我国县域内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偏低,办学条件差异大,师资学科结构性不均衡、学校布局不合理等。概言之,阻碍县域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的主要因素是地方政府在义务教育发展上的作为不均衡、不充分;学校作为义务教育发展的责任单位发展水平不均衡、发展动力不充分;教师作为立德树人的专业人士其水平不均衡、作用发挥不充分。为了改善县域内义务教育不均衡不充分的发展现状,论文提出了粗浅的思路和想法,即在共同体的视角下以“雪球效应”“木桶原理”“雁群效应”分别类比政府、学校和教师;以“雪球效应”带动建立以政府为核心的帮扶共同体,以“木桶原理”推动建立以学校为核心的合作共同体,以“雁群效应”带动建立以教师为核心的交流互助共同体。三个共同体旨在解决我国县域内义务教育当前整体办学水平偏低,办学条件差异大,教师学科结构性不均衡和学校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以期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的、充分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