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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就风险投资与政府介入模式问题进行系统的探讨,文章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一、对风险投资的相关理论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风险投资是非对称信息下的创新型资本。 在一个非对称信息框架下,风险投资家充当了市场信息的代理人,通过他们的操作,可以使企业家提供更高的项目回报而改善投资者的福利,生产者的福利也同时能够改进和提高。 风险投资家可以降低高风险项目中他们自己与企业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总风险和总代理成本,除了作为高风险投资的融资媒介外,风险投资家也为企业项目提供必要的技能和专业知识,投入大量的时间到这些项目的管理中去。 风险投资不同于传统的信贷资本。风险资本的主要投资对象则是新型的、快速增长的、高风险和高不确定性的中小型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中小型企业,看中的是技术的先进性和产品的未来市场潜力,不担心企业目前是否有赢利,而只考虑企业将来是否有极大的回报,投资的理念更强调一个“险”字,在努力克服“险”的基础上追求尽可能高的回报。风险投资无须任何抵押担保,其“抵押品”往往是以无形资产的形式出现的,如研究成果、原创性的营销理念或者技术技能。 风险投资不同于传统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偏好较少的股份更甚于控股地位,要求参股地位是为了将企业家转变为高效率的雇员,企业的运转更加有效。传统股权投资发行股票后就可以流通,而风险资本回收期比较长,要等到企业达到一定规模时所投资本才能退出。而风险资本一般在企业的技术和产品进入成熟期之后就很少对该企业继续进行投资,因为此时的投资回报虽然稳健但是往往比较低,因此风险投资常常把所获得的回报再投到另外的处于幼稚期和早期的风险企业中去。 (二)风险投资在不确定性条件下具有最优激励和约束模式。 风险投资中设置了一套严格的、科学的激励兼容约束合约,能够有效地解决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问题,防止“内部人控制”现象,大大减少风险投资的高风险性和高不确定性,可以确保投资者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取收益。 风险投资合约的科学性使企业分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分工越来越趋于专业化和合理化,使得交易成本和转置成本都低。在分工合理的前提下,资源的配置能够得到进一步优化。 风险投资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和风险投资的规模性能够降低投资的风险性。 风险投资具有优化资源配置的独特功能,能够有效地避免逆向选择问题。 风险投资能够有效防止道德风险问题。 风险投资能够优化企业的治理结构和资本结构。 风险投资具有独特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机制设计了“二板市场”等退出模式,使风险资金能够及时形成良性循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使更多急需资金的企业及时获得资金。 (三)风险投资在全球兴起的主要背景 全球资本过剩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新科技革命与技术创新浪潮、金融深化、金融创新和经济制厦的变革、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的全球化。新经济也是在上述背景下出现的,是在风险投资机制形成的过程中产生的。 二、风险投资与新经济 (一)新经济的主要表现:“三高两低”现象(“高增长、高劳动生产率、高就业、低通货膨胀率、低财政赤字”)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近年来,美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相对提高。 (二)新经济的主要特点:经济全球化、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信息化。 (三)在美国新经济的构建过程中,美国宏观经济政策运用得当和国际经济协调的加强是重要原因,也是新经济得以形成的根本保证。 (四)风险投资机制是促进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要机制,也是新经济产生的内在动力。 (五)新经济的主要理论基础:人力资本理论和新经济(内生)增长理论。风险投资促进的经济增长是人力资本依托型经济增长。在新经济中,人力资本、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特别突出,超过了物质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但是,人力资本不可能取代物质资本,只有与物质资本有机结合才能创造出更多的新经济奇迹。 (六)新经济是创新型经济,投融资理念、科技、人才、资金、管理等有机结合是创新的源泉。信息流、资金流和物质流的有机结合是创新的主要特征。 (七)新经济情况下美国经济周期仍然存在,只是经济周期由于信息的流动和技术创新而延长。巨额外贸逆差、沉重的私人债务和国际货币金融体系存在的严重缺陷等,可能成为危机的导火线。 三、对政府资金介入风险投资的行为进行了理论探讨并对美国、日本、以色列政府资金介入风险投资的模式进行了分析 (一)在混合经济体制下,政府经济职能主要体现是:对经济活动秩序的制定、对财产权的界定和对经济活动规则的仲裁;调控宏观经济的运行,治理“市场失灵”;政府是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者和提供者,政府也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等形式成为市场需求者。当然,政府作为市场主体时也必须严格遵守市场规则。 (二)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的同时,由于寻租、信息不完备、内部人控制、竞争的缺乏等问题的存在,政府干预可能导致“政府失灵”,尤其是在政府直接配置各种经济资源,直接出资兴办各类企业时,“政府失灵”问题显得更加突出。 (三)美国的风险投资主要是民间资金占绝对地位,政府的作用为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如政府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放松管制、减税、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等。美国政府资金介入风险投资的模式:设立由私人管理的准政府机构(SBIC、SBIR)与政府采购相结合,尤其是政府采购为美国风险投资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政府资金支持方向主要是鼓励中小企业研究与开发。 (四)日本风险投资是以财团、机构出资为主,银行和证券业主导。风险投资公司大多数是依附于企业的风险投资公司,向社会定向或公开募集的风险投资基金相对较少。政府对风险投资的资金支持主要是通过政府贷款、政府担保和政府采购的的形式进行。日本政府资金鼓励的也主要是中小企业的研究与开发。 (五)以色列政府介入风险投资的模式:设立“官民资金结合,民营为主”的风险投资基金和面向研发的孵化器。以色列政府资金对研究与开发的支持力度在全球是罕见的。 四、减税与风险投资成长的相关性 (一)凯恩斯主义减税主张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凯恩斯主义者主张的是通过累进税来调节收入高低,重视削减平均税率以增加低收入阶层的消费需求,但是降低平均税率的作用很有限,它对于增加企业投资能力的作用较小,因为平均税率是税收与应该纳税收入的之比,平均税率的增加比较平缓,而边际税率的增加具有很大的跳跃性;税收政策的内在稳定器政策毕竟是十分消极的,它必须等经济发生了剧烈波动时才能发挥作用;凯思斯主义更强调财政支出政策的效果,推崇政府举债支出的作用,对减税政策并不热心;凯恩斯主义的税收主张本质上还是针对经济危机的,而没有考虑如何通过税收政策来增加供给,增强企业的投资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凯恩斯主义税收政策更强调的是税收的公平原则,即通过税收来改变现存的收入分配不合理状况,发挥税收在缩小贫富不均等方面的差距,而缺乏对税收效率原则的充分认识和分析。 (二)供给学派认为,减税对增加总供给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减税可以使人们增加收入,提高人们的生产、储蓄和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增加社会的供给水平。由于经济活动的主体在考虑是否增加活动时,主要看增加活动后所增加的净收入的多少来决定的。供给学派减税政策要产生效果应该考虑如下因素:企业投资能力的提高,资本的形成是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因此,减税的效果有一个“滞后性”;如果企业和个人的税负不高,经济增长率又非常高,过度的减税则可能导致企业和个人的投资冲动,容易推高通货膨胀率;劳动供给、储蓄、投资对价格富有弹性的情况下,降低所得税边际税率才能发挥更大的效果;在税制中所得税的比重应该占有较大比重,因为降低边际税率主要是指降低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如果税收收入是以流转税为主,则降低边际所得税税率对劳动、储蓄、投资供给的刺激效果非常有限。 (三)风险投资的高风险性极大地限制了投资者进行此项投资的积极性,削弱了企业获得风险投资资金的能力,这最终结果将是使得风险投资处于不利的地位,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从这一角度来看,就有必要对风险投资实行税收优惠,以提高投资者的积极性。 (四)90年代初以后,“优化税制理论”成为当代西方税收理论的主流。1996年,研究优化税制理论的米尔利斯(J.Mirreles)和维克里(C.Wicley)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由于税制的设计不同,美国、欧盟、日本风险投资发展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美国实行的直接税有利于风险投资的成长,而欧盟、日本实行的间接税与直接税并存的复合税制的方式不利于风险投资的成长;风险投资者所享受的税率不同也影响了人们从事风险投资的积极性;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强的情况下,由于各国税制差异很大,以所得税为主的国家降低税率有利于吸引更多外国资本。 (五)对风险投资的税收支出也会产生一些难点:难以确定比较精确的税收减免目标,公平性和效率性原则都可能没有照顾到;设计或执行不当就容易引起税收的流失;相应增加了交易成本;税法解释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