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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有史以来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一直存在的现象。二十世纪下半叶尤其是最后二三十年以来,国际社会进入了全球化日益加速的时代。全球化进程的迅猛发展使得古老的腐败问题呈现出全球化的特点:造成当今腐败问题的一些诱发因素和外界环境就是当代日益发展的全球性联系;当今的许多腐败行为和现象的发生本身是没有国家边界的限制的;当今的许多腐败行为现象所产生的影响具有跨国化、全球化的性质。 全球性的腐败问题的存在关系到多个国家乃至世界各国的利益,因此在面对这一问题时全球的各种不同行为体具有共同利益。在共同利益存在的前提下,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成为应对全球性腐败问题的基本模式。总起来说,这种国际合作既包含全球各主权国家的合作,也包含各种非国家行为体的合作;既包含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努力,也包含各种非政府组织和全球民间社会的参与;既需要政府运用强制性权力,也需要全球各个层次的非强制性的治理。 在国际政治的实践中,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主权国家构成了全球应对腐败问题的三类重要参与者。在政府间国际组织中,联合国系统的国际组织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政治和法律领域,联合国召开专门以反腐败为主题或者涉及反腐败议题的大会、会议分析研究全球腐败问题的状况和趋势,通过决议和宣言的形式宣传反腐败的精神、理念和意义;制定和通过涉及反腐败问题的条约、公约,为国际社会打击腐败行为提供必要的国际法基础;通过进行具体的工作,包括撰写手册指南、出台项目方案、展开信息搜集和分析研究、提供技术援助等,推动和参与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在经济领域中,世界银行对发展项目实施严格的审批和监督;支持和帮助各国特别是腐败问题比较严重的国家实行变革,以利于这些国家更为有效地防止和遏制腐败;根据反腐败的实际需要建立新的专项机构。此外,经合组织、欧洲理事会、欧盟和美洲国家组织等地区性国际组织也在地区反腐败中发挥了作用。 反腐败的非政府组织主要是国际透明组织。国际透明组织每年都会发布全球腐败排行榜,比较各国的腐败状况。国际透明组织还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合组织等国际机构开展合作,给这些国际机构提供反腐败相关的有效信息和腐败控制系统。 作为主权国家,韩国和中国都设立了专门机构或者赋予某个机构以专门职责,以此作为它们从事国内反腐败的组织基石。在韩国,国家清廉委员会是最重要的反腐败机构;在中国,执政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司法机关是最重要的反腐败机构。两国的反腐败措施包括两大方面:一方面,以实施涉及国内各个领域的措施重点解决国内腐败问题;另一方面,积极适应腐败问题全球化的形势,注意腐败状况发展演变的国际因素和反腐败的国际形势,逐渐加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 全球性的腐败问题是一个正在解决但却还未完全解决的全球问题。本文所作的分析和总结希望能够给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和解决提供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