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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介绍了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基本情况,包括我国城市化发展水平、国家的城市化政策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一系列“城市问题”等等,并指出在社会利益多元化的趋势下,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困境和挑战。政府就希望通过城市规划这一政府管制的重要手段,来科学合理安排土地开发的建设许可。接着,论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解释了政府设立规划许可制度的权力来源,以政府管制理论解释了政府加强土地开发和建设的管制原因,以公共选择理论解释了人们存在各自不同的利益偏好以及对利益的诉求,以社会交往理论入手,解释了在各种社会事务中加强社会沟通的必要性,这些理论和方法为完善规划许可制度提供了良好的理论基础。接着,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论文以宏观的角度解读了行政许可法中规定的行政许可制度的内涵、原则和基本要求,这些要求也是规划行政许可应遵循的基本依据。现行的规划许可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一书三证”,即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规划许可证,论文接着分析了“一书三证”的法律依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以及所涉及到的各方利益关系和权力关系,指出了在规划行政许可制度的设立中,已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可能形成的利益上的冲突。
论文接着以浙江省余姚市为例,综述了地方政府在执行规划许可制度中实际运行的状况和特征,指出规划许可制度在基层政府运行所遇到的困境。并以ZHF地块申请建设工程划许可证的真实事件为例子,概述了案例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在规划许可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博弈的表现特征,进而指出,现行规划许可制度难以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其根本原因是缺少利益的协调机制和再分配机制,在体制和机制上有待进一步改善。最后,论文从平衡利益的角度,探索性地提出了完善现行规划许可制度的对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