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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质上是一个“信息人”。信息是人与客观世界交往的产物和中介,人们在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的过程中不断创造和传递着信息,并以符号等形式实现意义共享。传播是社会关系得以形成的基础。信息经由传播影响着社会关系的结构、解构与重构,影响着人们心理层面的时空平衡。传播变迁打破了社会权力结构平衡,引起社会权力结构由集中化向分散化的变迁。信息是社会权力的来源,谁拥有信息的生产、传播的控制权,就能获得主导社会进程的权力。
意识形态是一种治理资源,它帮助人们认识所处的时间与空间,反映一定社会阶段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由此派生的社会关系,形成一定的秩序观念。符合治理者利益意志的意识形态有是治理者的权力与权威的来源。对治理者来说,能否具备足够的调控时间和空间的能力,以及能否实现社会成员心中时间和空间的相对平衡,是治理兴衰的重要原因。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治理者必须通过加强信息调控,解决时间与空间的控制问题,在全社会成员内心深处塑造出有利于统治的时空平衡。统一的意识形态在全社会的成功建立,有助于实现社会成员心中时间和空间的秩序平衡。
在社会转型中,成功的意识形态变迁必须兼具相对稳定性和与时俱进的灵活性,才能实现秩序稳定和社会发展。国家在制度变迁中必须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和转型社会的特点,在保持意识形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赋予主流意识形态以鲜活的时代内容,建设一个与时俱进的主流意识形态,增加公众对主流意识形态以及秩序的认同。
传媒与社会治理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传媒具有较强的意识形态性,同时也具有极强的社会影响力。媒介变迁常常引发社会权力结构的变迁。传媒也是现代社会重要的结构性因素,改变着人们的认知模式和生活方式。传媒全球化和传媒商业化的弥漫,对社会运行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改变着治理的环境,在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中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对传媒必要的控制既是现实政治的要求,又是社会治理的需要。
变化社会是后发现代化国家由传统到现代变迁的过程。在变化社会中,政府面临着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和社会内部急剧变化所带来的压力。变化社会的复杂国情是大众传媒生存与发展的客观社会环境。变化社会的特殊性决定了国家和社会必须对传媒进行必要的控制,传媒的生存和发展也要在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下进行。作为公权力的大众传媒的发展必须始终服务于社会利益,体现社会发展方向,接受社会力量以及代表社会利益的政府的监督与控制,实现传媒社会化。
在变化社会中,政府和社会应该接受传媒的监督,而传媒也必须在国家与社会的共同约束下,才能发挥其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政府主导、传媒发展和社会参与的三位一体的治理,是实现善治的必由之路。构建一个有利于政府主导、传媒发展和社会参与的公共治理体系,是变化社会实现善治的关键。只有当政府治理力、传媒发展力和社会参与力达到一个相对均衡的状态,变化社会才可能实现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