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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人权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同时,它也是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一个不可回避的基本问题。近年来,随着人权问题导致的不良影响越来越突出,人权的尺度价值——即以人权为尺度衡量、判断、引导社会发展,受到了学术界越来越多的重视。人权尺度论题的研究,是解决我国在国际关系和国际斗争中的人权问题的客观需要,是促进当前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促进我国社会和人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人权尺度是什么?人权何以能成为社会发展的尺度?人权尺度对我国当前人权事业有何启示?这些问题都是研究人权尺度的核心命题所在。人权是历史的产物,它富于人道精神、法治精神和大同精神,是人之作为人依其本性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权利。在社会发展评价尺度体系中,生产力尺度和人的发展尺度是其最基本的两个尺度,而人权是其具体的、重要的尺度,是人的尺度的重要方面。人权作为社会发展的尺度,其内容十分丰富。从标准模型的角度来说,人权尺度的内容包括实现人权最全面、最充分、最协调的发展三个基本维度。从一般意义上说,人权尺度的内容是指尊重、保障、充分实现人类的生存、自由、平等等基本权利、个人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发展权等三个基本方面。从社会发展的基本领域来说,人权尺度的内容包括对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文化领域的人权的发展的基本规定和要求。人权之所以能成为社会发展的尺度,是由人权发展同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所决定的。从宏观上说,人权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标志;人权发展与社会发展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从微观上说,人权作为社会发展的尺度是有其内在依据的——在经济领域,人权的实现与发展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的重要标志;在政治领域,人权的实现与发展是政治民主与法治发展的基本准则;在精神文化领域,人权的实现与发展是文化发展的固有内容和重要标志。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发展阶段,根据人权尺度对我国人权事业的优缺点的客观考量,我们要优先发展生存权和发展权,健全人权法律保障体系,强化政府的人权保障职责,促进教育民主化,从而以科学发展推动人权发展,实现社会同人权的协调统一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