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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各种假日制度的安排,居民的闲暇时间越来越多,社会成为“普遍有闲的”社会。早在19世纪,马克思、凡勃伦便预见性的对“休闲”问题进行过重要论述。随着休闲越来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关于“休闲”的研究也日益增加。大量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和比较清晰的研究思路。但是,既有的研究落后于现实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速度,很少有从整体上反映社会阶层休闲生活方式分化的研究成果。因此,本文拟从社会分层的视角,研究居民闲暇时间和休闲活动的阶层差异。马克思、凡勃伦等人的论述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三个可能的研究假设:(1)社会阶层地位越高,其拥有的闲暇时间也可能越多;(2)社会阶层地位越高,越有可能选择更高层次的休闲活动;(3)不同类型的休闲活动本身所具有的特征,会影响到个体的选择。 本文利用潘允康在1998年主导的“中国大城市居民休闲生活状况研究项目”天津市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通过多项罗吉特模型(multinomial logit model)发现,被调查者的性别、婚姻状况、年龄、收入对休闲类型的选择基本没有显著的影响;受教育程度及个人拥有的闲暇时间对特定休闲类型的选择有一定的影响;而社会阶层得分对休闲类型的选择则有显著的影响。社会阶层得分越高,越有可能选择层次更高的休闲类型。这一发现验证了研究假设二。条件罗吉特模型(conditional logit model)证明了研究假设三,“休闲类型层次越高,所需的花费也越高;而社会阶层地位越高的人,越可能选择所需花费高的休闲活动类型”,进一步验证了研究假设二。这一发现不仅证明了西方学者关于社会分层与休闲方式的理论论述,也让我们认识到中国不同阶层的休闲方式的差异,各阶层文化资本、生活方式的差异。这为进一步研究居民休闲与社会公平、社会和谐提供了参考。但是,“社会阶层地位越高,越有可能拥有更多的闲暇时间”这一假设在本文的研究中没有得到验证,有待进一步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