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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研究1901年至1911年广东地方当局(包括广东地方政府与海关)的军火缉私工作。本论文对于晚清十年间广东地区的军火走私概况、广东地方当局(包括政府与海关)的主要军火缉私措施和有关军火缉私的外交交涉三个主要问题进行了探讨。晚清广东地区的军火走私活动极为猖獗,广东地方当局采取诸多措施来查缉军火走私活动,如布置缉私防线和加强兵力配备等。由于这些措施,走私军火进入内地的难度明显加大,广东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短时期内也有所好转。但从晚清革命党人的多次武装起义与盗匪活动的猖獗来看,这些措施的作用是有限的。其原因除了自然条件的复杂、机构设置的不明确等因素之外,尚有国际因素的干扰。港澳地区的特殊地位,使得晚清广东地方当局的军火缉私工作受到掣肘。一些军火走私的来源国如日本,不断地向中国私运军火。走私军火的来源无法堵塞,军火缉私的效果也要大打折扣。国家实力不强大,彻底杜绝军火走私就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梦想。而广东地区军火走私的最终解决则要等到新中国的建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