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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个新兴市场,其创立的初衷是为创新型和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平台,助其发展和拓展业务,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够突出,无法在主板或中小企业板上市;然而创业板的实际运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创业板上市公司表现出来的发行价过高、市盈率超高、资金募集严重超标等众多现象,这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现造成了极大危害。本文结合马克思关于股份制和股份资本的相关论述以及现代资本经营理论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资金超募问题进行了研究,在研究的过程中本文主要采用了归纳总结法、文献研究法以及对比分析等方法,经过研究最后认为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资金超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制度的不完善,也包括创业板上市公司自身治理的不合理,还有中介机构自身的不作为;结合这些原因本文提出了一系列的治理措施,这对我们如何用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性安排来重塑企业与资本市场的关系构架,促进投融资体制理论研究的创新与发展等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最后本文认为对上市公司资金超募问题的治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一个过程中,只有上市公司、保荐人和承销商以及社会投资者都参与进来,才能真正杜绝这一问题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