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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产品是影响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关键因素之一,增加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在建设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备受党和政府关注。然而现阶段湖南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许多问题,其中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存在的缺陷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农业及农村发展需要,成为了制约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水平提高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进一步研究农村公共产品供求现状,分析湖南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寻找创新和完善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对策和措施,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将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运用微观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公共财政学等学科知识,在借鉴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综合采用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对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论述。1、对农村公共产品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性质、特点经行了概括和定义,总结梳理了萨缪尔森、林达尔等关于农村公共产品最优供给理论研究成果,并提出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出发,通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上的创新安排,实现农村公共产品次优供给的建议和思路。2、对人民公社、税费改革前和税费改革后三个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特点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对于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创新湖南农村公共产品的重要意义和可行性进行了深入分析,着重分析了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特点及存在的缺陷。3、以湖南为例,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对湖南农村公共产品供求基本现状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特别是以农民公共产品需求满意度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有效性重要指标,对影响农民公共产品需求满意度因素进行了分析。4、在借鉴国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经验基础上,对于创新湖南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构建科学合理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特别是构建农民公共产品需求识别机制,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非理性问题;创新农村公共产品投融资机制,从根本上缓解农村公共产品供求矛盾;构建多元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机制,满足农民公共产品多样化需求,提高农村公共产品效率;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配套保障机制,保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