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对利润最大化的追逐以及抗风险能力的提高,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目前,主要发达国家都相继重新确立了混业经营的金融制度,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已经成为全球金融业的发展趋势。随着金融开放进程的加快与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商业银行向投资银行业务领域进军,已成为一种适应环境变化的战略选择,也是一种谋求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与此同时,我国金融监管当局也逐渐认识到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现实意义,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为国内商业银行启动投资银行业务打开了方便之门。但是,目前我国金融宏观环境发展还不是很成熟,而且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管理能力不强、法人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体系也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必然会面临很大的风险,从而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立足我国国情并借鉴国外经验,探讨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控制,对我国商业银行在以后的混业经营中实现平稳而持续的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以金融学、企业管理学、微观经济学等为理论依托,运用了归纳和演绎法、理论研究与对策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先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现状做一个简单介绍,再对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风险因素进行初步分析,然后借鉴德英美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风险控制的成功经验,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应当运用相关风险管理方法、采取相关内控措施以及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从而达到从内部有效控制风险的目的;同时,构筑适合我国国情的牵头监管模式、制定合适的外部监管措施也是有效实现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控制的一个强而有利的外部力量。只有通过这样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来内外齐抓,才能有效控制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风险,才能保证我国商业银行在混业潮流中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