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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主旨是对我国保险信用问题进行分析。主要是为了解决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对于信用的生成和缺失问题,经济学可以提供怎样解释?其次,如何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和分析我国保险业的信用缺失问题?最后经济理论分析可以给我国保险信用建设提供哪些启发和思路? 对于第一个问题,本文在第一章对其进行论述和分析。首先,本文将对信用的概念和特性进行界定和说明;其次,本文将从博弈论的角度构造一个简单的模型来分析信用的生成机理;并重点分析制度和信息的两个因素对信用的影响;最后,本文将简要总结出信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的启示。 对于第二个问题,本文将把它作为整个论文的核心和重点在第二章进行回答。首先,本文将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分析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产生,并介绍其具体内容;其次,本文将分析我国保险信用缺失的客观现状;最后,本文以第一章所提供的分析思路为理论基础,分别从保险行业特有的信息不对称、保险发展面临的制度软约束以及个人代理寿险营销制内生的行为短期化等角度分析我国保险信用缺失的原因。 在回答了前两个问题之的基础上,本文将在第三章解决第三个问题。首先,本文将对我国保险信用建设的意义和现状做一个简单的分析和评价;其次,本文将介绍国外信用建设的相关经验;最后,本文将提出我国保险信用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本文的主要结论是:第一,从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角度分析信用问题是一个很好的视角;第二,我国保险信用缺失的经济学解释是保险行业特有的信息不对称以及保险发展存在的制度软约束,集中体现为现行个人代理寿险营销制下内生的代理人的行为短期化;第三,我国保险信用建设需要综合治理、多方参与和长期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