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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类在利用自然资源不断满足经济增长需要的同时,也带来了危及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如何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的重大课题之一。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是利用经济手段协调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 本文以生态学、公共经济学、外部性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规范分析和具体的案例实证,对生态公益林补偿问题作了初步的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 (1) 绪论。主要说明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内容和方法。 (2) 国内外研究进展。对大量的文献进行了研究,归纳了当前国内外生态公益林补偿理论和政策研究的动态。 (3) 生态公益林补偿理论基础。森林分类经营理论、公共财政理论、现代林业理论是生态公益林补偿的理论基础,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论是森林生态效益评价、公益林补偿标准的依据。 (4) 生态公益林生态学分析。森林具有经济、社会、生态功能,森林生态功能是生态公益林区划的主要依据。根据主导类型,生态公益林可分为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根据建设等级区划,可分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省级生态公益林、市级、县级生态公益林。 (5) 生态公益林经济学分析。森林生态效益具有公共产品性、外部经济性、不可控制性、难以计量性的经济特性。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存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问题,公共财政途径和市场途径是实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有效途径。 (6) 浙江省生态公益林补偿现状及问题分析。分析了浙江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问题。选择分析了宁波市林场生态公益林综合补偿型和宁海县山体绿化工程政府统一购买型两个案例,说明公共财政途径和市场化途径结合,以及补偿方式创新的重要性。 (7) 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设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就必须实现制度创新,由政府作为森林生态产品购买者参与交易,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提取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发行生态债券或彩票,多渠道筹集森林生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