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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首次明确指出,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房地产税制的制定对房地产业健康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投机炒作严重,房价持续飞速上涨,导致国内不少地方房地产泡沫四起,老百姓“望房却步”,带来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样的状况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我国的房地产税制严重的滞后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不符合国际惯例。因此,十六届三中全会公布的决议中明确提到:“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税费。”物业税开征在即,本文通过对我国开征物业税是否可行这一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试图为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提供一些参考性依据。文章一共分为六个部分。首先,第一部分导论对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现状作了一个简要的介绍,接着在第二部分对房地产税收的基本理论、我国房地产税收的历史沿革以及我国房地产业涉及的主要流程和主要税种进行了阐述和研究。文章第三部分通过对美国和日本的物业税概况介绍和我国目前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的剖析,从而提出了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方案。文章第四部分以一个房地产开发的具体案例,从土地市场、房地产价格、房地产业各参与者这三个角度分析了开征物业税对整个房地产市场产生的影响。第五部分是条件分析部分,列举了开征物业税所必需具备的两个基础条件,并分别针对这两个条件分析了我国目前已具备的条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文章最后一部分则是根据之前所作的分析得出最后结论——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方案可行,但是同时,开征物业税必然会面临一些需要解决的难题,笔者就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