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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提出“从福利到工作”主张,强调失业保险的就业导向功能。无论是70年代石油危机还是近期美国的失业率上扬时期,失业保险起到了减轻失业者痛苦、抑制失业、促进再就业的作用。我国目前面临较严重的失业问题,促进就业成为各项社会制度的首要目标。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由于建制理念存在“重保障、轻就业”倾向,基金支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导致制度在促进再就业功能上的效率低下。突出就业导向功能是我国失业保险的发展趋势。尽管目前有些地方开始失业保险试点改革,但因实践起步晚,理论也不成熟,在试点中还存在着问题。本文旨在总结美国就业导向型失业保险的积极措施,借鉴美国的先进经验,为实践提供政策参考。 本文从就业促进的角度,分别对美国制度的两项重要内容,即联邦——州失业保险计划和《劳动力投资法案》进行介绍。相较于以往对美国失业保险计划的介绍,本文在介绍基金缴税、受益资格、待遇给付项目等方面着重突出其就业促进导向,比如经验税率法,严格的资格审核,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方式和水平等,此外介绍体现就业激励原则的贸易调整补贴、自谋职业补贴、工作日减少补偿等项目。《劳动力投资法案》提议建立One-Stop就业信息服务体系,体现美国政府“工作第一”的施政理念,形成由失业补偿、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整合的系统。 自2001年开始,美国一度遭遇较严重的失业问题,布什政府紧急提出应对之策,新举措主要有:《失业保险缴税和财务改革建议》,《2007财政年度政府的财政预算报告》。政策变化趋势是布什政府对加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失业保险制度给予高度关注。其一,联邦赋予州更大的自主权,减少雇主的联邦失业税,计划将失业保险的基金管理权下移到各州。其二,强化再就业服务,转变就业服务方式,建立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劳动力投资体系。其三,针对长期失业现象,政府强化资格审查,严格领取条件。其四,改革失业保险的管理体制,继续预防、审核雇主的漏税行为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多付问题。布什政府的新举措已经起到不错的收效,从2004年开始,美国的失业率开始逐渐下降,人均失业时间缩短,长期失业人口减少。 美国失业保险的总体特征表现在:一、联邦和州合作管理体制;二、抑制失业、促进就业的立法理念;三、通过双重手段,抑制企业的解雇行为;四、待遇给付强调权利与义务结合原则;五、完备的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制度的问题:一、制度内存在不公平性,各州之间在资格审核、失业保险税和津贴待遇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二、失业保险管理面临受助人的骗保行为,基金支付存在多付问题;三、因受益资格审查严格,低给付水平,导致制度的受益率较低;四、经验税率法导致行业之间的不公平,使流动频繁的行业雇主的抱怨较大。 针对我国现行制度的问题,借鉴美国的就业措施,本文提出几点建议:其一,加强立法建设,转变建制理念,在立法中强调就业促进的宗旨。其二,从正反两方面抑制雇主的解雇行为。在转型期完成后,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税率法,效仿工作日减少补偿计划,建立事前抑制解雇的激励政策。其三,实行限制性的待遇给付条件,完善资格审核;其四,待遇给付的方式、水平体现就业促进的功能。待遇给付应实行与就业经历相挂钩的方式,给付水平应向缩短领取期限,适当提高津贴水平的方向转变。其五,在基金的使用方向上,加大对促进再就业政策的投资。最后,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提倡社会力量办职业中介机构,加强劳动力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劳动力市场需求驱动型的职业培训体系。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选取就业促进的角度研究美国的失业保障体系,比如介绍经验税率法、严格的资格审核、劳动力投资法案、就业服务体系等内容。同时,本文较详细地评估制度的特点和实施中的问题,而在以往的研究中很少有深入的制度评估研究。2001年后美国面临较严重的失业问题,布什政府对此进行的政策改革已经初步取得效果。本文致力于关注美国的新政策变化趋势,得出有益于我国实施失业保险改革的经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