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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共组织(处科级)是我国行政体系的基本行政单元,其工作效率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局机关乃至中央政府的工作成效。天津市公安局侦查部门某处作为我国基层公共组织中的专业队伍,其组织存在的目地是出色履行维护公共安全职责,实现对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破获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犯罪行为的发现、防范、打击、制止。 本文通过对该处队伍建设现状的调查,发现其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缺乏科学合理的量化绩效管理体系,机关单位的绩效评定往往取决于上级领导的个人主观,绩效评定缺乏客观依据,评定结果信服度严重缺失,极不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二是,处室管理措施不利,缺乏有效的监督激励措施,晋升渠道方式单一、人才培养重视不足。三是,队伍专业化建设力度不够,培训练兵工作重视不足,人员能力与信息化条件下组织履责要求不相适应,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有待提升。四是,单位人员老龄化明显,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是我国行政体系构建的快速增长期,处室期间招录了大批的公务人员,目前上述人员年龄在40岁~55岁之间,处室平均年龄在45岁左右。这些问题严重掣肘了处机关各项工作开展,制约了处室组织目标的实现进程。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提升处室工作能力,本文在深入剖析处室人力资源管理问题成因的基础上,得出其现存管理问题主要是由以人事行政管理制度为主的体制机制束缚、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缺乏绩效管理的动力条件和较为复杂的绩效评价标准等方面因素造成。并在此基础上,立足研究个体——天津市公安局某处的工作属性和工作要求,以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行政组织认同理论、绩效评价和激励理论为理论基础,综合借鉴美国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提出了基于组织认同加强敬业精神,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打造专业化干部队伍,实现轮岗制度、给干警以富有挑战性的工作等多项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