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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在两个多世纪前,通过“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赢得了裁定普通立法合宪性的权力,从而翻开了美国宪政史上对政治权力实行规范化约束的历史性一页。而今,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宪法监督制度之一,本文以其为主要研究对象,从历史分析的角度,追寻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与演变,探讨司法审查制度的本质与内涵,分析司法审查制度的运作模式与特点;同时立足于美国三权分立的宏观政权结构背景下,从功能分析的角度,对司法审查制度的价值与缺陷作出评判,并力图以此提炼出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经验,从而对我国的宪法监督机制构建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借鉴。全文共分三章。第一章着眼于探讨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形成的思想渊源与历史演进,进而揭示出司法审查制度的源与流、根与脉、内涵与本质。第二章主要考察了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内容与特点。在这一部分里,以美国联邦法院的体系结构和管辖权限入手,介绍了司法审查制度的审查主体和对象,进而对联邦最高法院启动和审理违宪案件的全部过程进行了梳理,并分析了违宪裁决的效力与执行。第三章则从正反两方面对美国司法审查制度进行了评价,对司法审查制度的功能与缺陷予以了阐发,认为宪政体制下的美国司法审查制度一方面具有着宪法保障、权力制衡和人权救济的功能,但同时其在制度设计和功能发挥上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和局限性。最后通过总结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价值与启示,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就如何推进我国宪法监督机制的构建与完善提出了建言。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通过对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内容进行阐述分析,力图发掘出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本质和价值,为构建更为成熟的宪法监督机制提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