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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个世界性难题。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并致力于消除贫困。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政府主导的大规模农村扶贫开发历经不同阶段,取得了世界公认的辉煌成就。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扶贫开发较为粗放,存在贫困人口数量不准、情况不明,低质低效、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为有效解决新时期的农村贫困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自2013年提出了“精准扶贫”思想,开启了精准扶贫的新时代。精准扶贫内涵丰富,简单来说,即以“精”“准”二字贯穿贫困识别、施策帮扶、动态管理、成效考核等扶贫工作的全过程。由于贫困内涵的多维性、贫困成因的多样性、贫困群体的分散性等,精准扶贫涉及面广,错综复杂,既是个热点问题,又是个难点问题。在全国各地的精准扶贫实践中,出现了许多工作亮点、典型经验等,也不同程度地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不断研究改进。本文以山东省德州市为例,重点研究地方政府在农村精准扶贫中的职能作用。德州市是东部经济发达省份的一个欠发达地级市,自然地理条件较好,在精准扶贫中得到国家政策重点倾斜较少,外界援助较少,需更多地依靠自身发展来治理贫困。自从精准扶贫思想实施以来,德州市把上级工作部署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把脱贫攻坚与全面致富奔康相结合,走出了一条具有德州特色的精准扶贫之路。本文根据德州市农村贫困基本情况及近年来精准扶贫的具体实践,采取文献研究、案例研究、实地访谈等方法,认真总结基本做法及主要成效,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包括贫困识别精准度不高、扶贫规划不够科学系统、基层政府精准帮扶效率不高、监督考核存在诸多问题、扶贫对象内生动力不足等,分别从地方政府、村级组织、贫困群众、帮扶干部等四个方面剖析原因,并在建立健全脱贫长效机制、推动政府部门破解要素制约、增强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积极培育多元化扶贫主体、提高农业农村农民发展水平等五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以期通过精准扶贫充分激发农业、农村、农民的活力,尽快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