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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洗钱行为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我国于1997年在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洗钱罪,之后对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呼声与报道屡见不鲜,学界对洗钱犯罪研究的相关文献也日趋繁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新刑法实施后以洗钱罪定罪的案件少之又少,我国直到2005年才出现第一起以洗钱罪之名定罪的刑事案件。时至今日,全国以洗钱罪定罪的案件不过20余件,洗钱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甚至可以用“罕见”一词来形容,这种理论与实践的巨大脱节值得我们深思。有鉴于此,本文以洗钱罪的适用问题为研究重点,对洗钱罪认定中存在的一些争议问题进行了探究,并对反洗钱的立法完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希冀对加强洗钱罪的理解和应用能有所裨益。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引言部分介绍了洗钱犯罪的成因及其危害,同时概述了我国目前反洗钱相关问题研究的现状,并阐述了本文选题之初衷。第一章部分,对洗钱进行了概括性的介绍。本章从“洗钱”一词的来源谈起,继而介绍了一个完整的洗钱行为应包括的三个阶段,以及洗钱的主要方式。接着,通过对我国反洗钱的立法梳理,本章介绍了我国反洗钱的发展过程及其立法背景。同时,本章还对洗钱罪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率低的现状进行了介绍,并简要分析了洗钱罪较低适用率的原因。第二章部分,对洗钱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进行了探析。本章首先探究了洗钱罪与上游犯罪的关系,因为没有上游犯罪的发生也就无所谓对洗钱罪的认定,对上游犯罪的相关问题能否有正确的认识,事关能否对洗钱罪进行准确认定。其次,鉴于洗钱罪系脱离传统赃物犯罪之新型犯罪,本章还就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进行了比较和分析,最后笔者认为两罪系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另外,本章最后部分还简要辨析了洗钱罪与其他容易与其发生混淆的具体犯罪。第三章部分,对洗钱罪构成要件中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探析。本章首先探讨了上游犯罪主体能否作为实施洗钱罪的主体的问题;其次本章就洗钱罪中的“明知”的内容和程度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论述;接着本章通过与国际、国外反洗钱立法的对比,指出了我国洗钱罪所规定的行为方式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完善意见;本章最后就洗钱罪中的罪数形态问题进行了简要总结。第四章部分,对洗钱罪的刑事责任及反洗钱制度的完善问题进行了探讨。本章针对洗钱罪现有的没收规定、洗钱数额的认定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并以此为展开,建议对刑事责任中一些不利于司法操作的规定进行完善。另外,反洗钱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做好反洗钱工作需要加强和完善其他相关制度。本章最后探讨了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特定个人主体反洗钱相关制度的完善,并建议根据我国国情设置国家反洗钱局作为全国统一指挥反洗钱工作的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