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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柏拉图在《智者篇》中对巴门尼德存在论可能具有的问题的批判为中心,阐发柏拉图本人关于存在问题的思考,借以表明他所关切的问题以及思路始终是一以贯之的。因此晚期对话是对中期理念论的延续与发展,而理念论本身也并非具有“分离问题”的二元论,而是以善的目的论为导向的关于一与多、常与变、普遍与特殊的有差异的同一的一元论。首先本文要说明什么是柏拉图一直关注的问题。从早期苏格拉底式对话开始,普遍定义中的辩证法就力图揭示概念所具有的先在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寓于个别的、具体的现象事物之中,多变的现象之所以可以被经验被认识是由于概念本身的普遍的规定性。早期对话在整个对话的进行过程中向我们表明,所谓定义,是要将特殊归摄在普遍之中,而总是无所获的结局暗示着,这样的归摄活动总是有待完成的。普遍定义之所以可能是由于“X是…”这种判断结构,其中“是(εivαι)”这个系词扮演着连结普遍与特殊的重要角色。然而早期对话通过对具体的德目的讨论过程中暗含对存在问题的思考,但随着思考的深入柏拉图想要摆脱方法的限制而直接对问题本身加以讨论。论及存在,柏拉图与之前巴门尼德的存在论有什么区别又有什么推进呢?巴门尼德的思有同一为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所赞同,他的“存在者存在,非存在者不存在”的命题迈出了达到思有同一的第一步:首先对普遍性的存在者与特殊的现象进行区分。对巴门尼德而言,存在者是指事物得以存在的根据,这个根据既不能脱离事物而存在,但又不像个别事物有其存在的条件,因此巴门尼德将之描述为永恒不变的、没有部分的一。然而由于没有明确界定存在者的含义,巴门尼德的学说存在很大被误读的空间,这些误读分为两大类:一是智者式的误解,特点为以特殊代替普遍,最终导向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另一种为麦加拉学派式的误解,特点是将存在者与现实中的个别事物全然对立,形式化地理解存在。在《智者篇》中,柏拉图在回应巴门尼德存在论及其引发的问题的基础上,正面论述了他的存在观点。在柏拉图看来,真正的存在是矛盾对立中的统一,并将之定义为“潜能”,力图打破动与静的对立。通种论看似是讨论概念、种之间的关系,实则是要表明普遍的理念与特殊的现象之间的统一性,也就是文中的存在与非存在的统一。这个统一的基础则是善的理念与目的论,在柏拉图的理论中,只有在目的论的框架中才可能达到最终的真正的思有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