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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效率是衡量信息服务业投入冗余和产出不足的重要指标之一,信息服务业技术效率高低是反映我国“四化同步”发展战略建设成果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到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的目标和加速中国信息经济建设的进程。因此,在“新四化”背景下,研究中国省域信息服务业技术效率迫在眉睫,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以中国大陆地区的30个省份(剔除了数据不全的西藏自治区)2001-2010年的面板数据为研究对象,分别运用DEA和SFA方法,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考察了中国省域信息服务业技术效率及其增长规律、收敛效应、影响因素等。通过实证分析,得到的主要结论有:(1)无论采用DEA还是SFA方法对中国大陆地区30省信息服务业静态技术效率进行测度,其结果均显示:考察期内我国信息服务业技术效率整体水平较低,三大经济区之间的技术效率存在明显差异,东部地区最优,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差,30省信息服务业技术效率稳中有升、增幅不大。我国信息服务业技术效率提升的潜力应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通过对各省规模收益状况分析,发现80%以上省份信息服务业均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经济发达程度与规模报酬收益方向呈反向关系。技术效率的研究意义在于:技术效率改善对信息服务业产业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采用基尼系数和Theil指数方法分析三大区域内及三大区域间信息服务业技术效率的差距,发现:省域之间技术效率的差距在不断缩小,区域内的技术效率差距主导省域间的总体差异,三大地区间技术效率的差距在缩小。(2)运用DEA和SFA两种方法测算得到的静态技术效率值具有显著性差异,SFA方法得到的技术效率值明显小于DEA方法得到的效率值,按两种方法得到的技术效率值高低对各省进行排序,发现70.6%的省份排序呈现一致性。相比DEA方法测算的结果而言,SFA方法考虑了随机误差的影响,其计算得到的技术效率值可能更接近我国各省信息服务业的实际情况。分别运用Malmquist指数和SFA方法对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进行测算,发现:技术进步是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主要动力、技术效率增长的贡献率相对较小。“十五”、“十一五”期间,技术进步带动中国信息服务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技术效率改善作用不明显,规模效率增长维持了技术效率的改善。从反映技术效率低下(纯技术效率低下、规模效率低下)和技术效率增长缓慢(纯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改善状况)的原因和规模收益分析的角度来看,DEA方法能对SFA方法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SFA方法又能从参数检验方面弥补DEA方法的不足。倘若单纯从技术效率值高低对信息服务业生产要素调配方面来讲,两种方法同时运用能有效地实现了非参数形式和参数形式方法的优势互补。中国信息服务业生产规模分类结果显示:2001-2010年我国信息服务业生产规模状态过大、过小、无效并不严重,但总体规模状态表现不佳。中国大陆地区30省信息服务业发展模式可以分为4类:高竞争力高增长率,共3省;高竞争力低增长率,共11省;低竞争力高增长率,共13省;低竞争力低增长率,共3省。(3)通过对东中西部三大地区内及地区间信息服务业技术效率的收敛趋势分析,发现:技术效率水平低下的省份比高的省份增长速度更快,全国落后地区向先进地区、三大地区内落后省份与先进省份存在明显的技术“追赶效应”。通过改变资本折旧率对初始研究结论进行稳健性检验,发现:技术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只在具体数值上有稍微变化,但仍然维持以下研究结论:①从技术效率来看,全国技术效率水平低下,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之间的技术效率呈现依次递减趋势,规模效率值均大于各自的纯技术效率值;技术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来自于纯技术效率低下;②从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来看,全要素生产率增长主要来源于技术进步,技术效率增长缓慢原因在于纯技术效率改善不足。(4)运用SFA一步法从地理因素、制度因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教育因素、社会环境六个方面对信息服务业技术效率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发现:地区人均GDP、产业聚集程度、政府行为具有显著负影响;市场化程度、外商直接投资、信息化水平、城市化率、人口密度、R&D投入强度具有显著性正向影响。两化融合水平、高等教育程度的影响潜力没有发挥出来。地理和时间虚拟变量分别显示出我国信息服务业技术效率呈现东中西部地区依次递减格局和缓慢增长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