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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演进,金融业迅速的发展壮大,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也逐渐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范畴。保险产品、基金理财产品、信贷产品大量进入零售领域,投资理念已经逐渐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且运用。金融业的稳定繁荣发展离不开金融消费者对市场的信心,因此金融消费者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对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从而使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澳大利亚在消费者保护方面的制度在发达国家中是较为完善的,该国于1998年开始建立双峰监管模式,将金融消费者保护纳入金融监管的首要目标,并得到了很好的效果。
本文对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金融监管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做了充分的论述,内容涉及监管机构、监管目标和2001年金融服务改革、澳大利亚金融监管内容、澳大利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2008年金融危机中澳大利亚金融市场受到的不利影响较小从侧面反映出了该国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澳大利亚以审慎监管局和证券与投资委员会为核心的“双峰监管”模式在实践中能给金融消费者权益充分的保护,同时也能保持金融业的生机与活力,提供充分的金融创新机会。澳大利亚的法律经验给中国提供可参照的模式与可借鉴的经验,推进了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