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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越发显得紧张,部分农村出现了不少违法用地现象,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显得尤为严重。由此引起了大量的诉讼纠纷和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处理不当将会引发群体性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农村违法用地问题是当今一个无法回避的严峻社会问题。本文通过对农村违法用地现状的透视,分析农村违法用地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一方面中央政府从政治安全(粮食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出发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是耕地农用的低效益性和耕地非农用的高效益性。进而从土地保护激励机制、土地产权制度、土地司法保障、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博弈四方面归纳出我国现行土地保护政策的缺陷。建议引进土地发展权制度,详细介绍了土地发展权的内涵、分类、在物权体系中地位等基本理论和英国、美国、法国土地发展权模式。着重从农民、国家机关、社会、政治四个层面阐述土地发展权对解决农村违法用地问题的意义。最后通过阐述土地发展权在我国的隐含体现,同时对不同土地发展权构建模式的分析比较,认为我国土地发展权的权属应归土地所有权人,并从创设概念、进行配置、设定发送区和接收区、成立银行、建立三级市场机制五方面就如何构建我国的土地发展权提出了初步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