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备受关注。公平正义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程度。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因素中,司法公正无疑处于关键位置。然而,我国目前司法状况令人担忧,主要表现为司法腐败现象严重,司法管理的行政化,“重实体轻程序”问题突出,司法能力不强,司法权威有限。以上情况直接导致司法公正实现上的困难。这些现象的背后存在多方面、多层次的障碍,对这些“病灶”认识不清、不到位,中国的司法改革将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社会利益关系将难以维持均衡、平和状态,导致社会和谐程度降低。因此,如何理清根源,解决我国司法制度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司法公正,仍然是理论界和实践领域的重大课题。此为本文写作的初衷。本文的方法和思路是:在梳理公正与司法公正的涵义,以及司法公正在法治、政治、社会和经济等方面价值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司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力图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和创新,从而为司法公正的实现提供借鉴。本文的立论建立在以下基础上:首先,对中国实际的判断,其包括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状况,以及司法实践和司法职业人员的整体状况。其次,采用一因多果、一果多因的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