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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制定村规民约来调整乡村社会关系,是农村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村规民约是由村民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并达成共识且遵守的行为规范。倡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村规民约为补充开展村民自治是我国村民自治的内在需要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村规民约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特别是在依法治村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村规民约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对村规民约法治化的思考、研究提上议程。如何解决旧式村规民约的合法性问题,如何保证新时代村规民约依法而制问题,如何使合法又合理的村规民约能有效运行发挥自治作用,是村规民约法治化研究的重要主题所在。本文即除绪论和结语外,从五个部分展开分析研究:第一部分,对基层治理中村规民约内容的概述,阐述了村规民约的定义、性质及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法治化概述。第二部分,以四川中江县村规民约制定实施为案例,通过分析总结中江县的具体做法和所取成效及其在农村基层治理中村规民约法治化的有益启示。第三部分,分析当前农村基层治理中村规民约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村规民约法治化的域外经验借鉴。第五部分,针对当前村规民约存在的问题,提出适用性强、操作性强的村规民约法治化建设对策和建议,以期能够推动村规民约法治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乡村文明,形成乡村好风气,为乡村振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