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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经济正面临着转型升级,以宏观经济的中低速发展来换取环境状况的改善。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既要青山绿水,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因此,环境政策的实施效果成为众多学者关心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环境规制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梳理,依据2005—2015年省际面板数据,以2008年6月新《水污染防治法》的正式实施作为考察政策,运用双重差分模型,分别从水污染减排和水环境改善两个视角出发,考察中央出台的环境规制政策的效果。其中,按照环境污染产生途径的不同,对污染物排放量分为城镇生活污染排放量和工业污染排放量,来分别评估环境规制的减排效果。进一步地,参考以往文献,对工业污染排放的考察分为两个角度,一是技术创新和生产工艺提升导致的工业污染产生量的减少;二是末端治理投入的加大导致工业污染治理量的上升。以此考察环境政策对工业污染排放的作用机制。最后,在基础模型中引入公众监督变量,根据公众监督反馈机制的不同,分为直接反馈和间接反馈,以此来考察环境政策减排效果的作用机制。通过分析得出以下结论:总体而言,环境立法能有效的减少水污染排放。通过进一步分析发现,环境立法的减排效应主要是通过抑制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实现的,环境立法对工业污染排放没有显著的抑制作用。无论是对工业污染产生量还是工业污染治理量的考察,都没有发现环境立法对减排的积极作用。环境立法对水环境改善效果与前文保持一致,能够发现明显的积极作用。公众监督是影响环境政策的重要因素,当公众的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会自发地对生活周边的污染行为进行监督。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明显的委托——代理问题,环境治理存在多种影响因素,中央政府无法单纯的通过环境治理效果来评估地方政府行为,此时,公众监督的引入能为中央政府提供有效的监督信息。在自媒体广泛流行的互联网时代,公众也可以很便捷地将各种环境污染行为进行曝光,也为中央政府加大环境污染惩处力度提供了可能。实证结果发现,公众监督的直接反馈机制无法对环境立法的减排效果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这是由于在多重升迁考核机制下,地方政府出现的激励扭曲行为导致的。公众监督的间接反馈能有效地促进环境立法达到减排效果。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中央政府应该多加利用公众监督,作为对官方出台的环境规制政策的补充,使其更好地发挥环境治理的辅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