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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员专业伦理守则作为规范和指导专业人员活动开展的文件,首先出现在英美等发达国家,距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图书馆员专业伦理守则是由代表图书馆员团体的学会或协会根据图书馆专业的精神与道德所订立的书面文件。而作为一名图书馆专业从业员违反专业伦理守则不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然而,却会受到同业或相关从属者的抵制。《中国图书馆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于2002年正式获得通过,这体现中国图书馆事业又迈向了一个新旅程,但仍有待改善。本文主要运用文献调查法和比较方法,分别从守则的形式和内容对33个国家(收录于IFLA官方数据库)的图书馆员专业伦理守则进行比较分析,旨在为我国图书馆员专业伦理守则的完善和促进图书馆员的伦理教育提供参考。通过分析后发现:欧洲国家积极参与该项工作,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多个欧洲国家纷纷制定了图书馆员专业伦理守则;各国的文化差异则影响了图书馆员专业伦理守则的形式与内容;图书馆员专业伦理守则适用对象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图书馆员,还包括了信息从业人员;多国的图书馆员专业伦理守则的实现方式以自律为主,相关法律法规为辅;各国守则普遍认可知识自由、信息的无障碍流通、自由和公平获取信息、专业人员的正直和能力(知识)及保护文化遗产该5方面是图书馆员的专业价值;保护用户隐私问题在各国的守则中都获得了肯定,但欧美国家比其他地区更为重视知识产权的维护问题;多国的守则均将“维护知识自由"、“维护思想自由”、“抵制审查制度”等内容列入了守则,但这些却与日益严格的知识产权法和限制技术产生了矛盾,因而体现了网络环境下信息伦理的困境;各国守则都不同程度规定了图书馆员公平对待用户,其中“国籍”、“性取向”等新因素的提出,则体现全球信息公正,但只有少数国家的守则涉及了“特殊用户群的服务”的问题。在此分析基础上,建议我国进一步明确图书馆员的社会责任和专业价值,加强专业团体组织的建设、加强图书馆员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加强专业人员的网络伦理教育,同时建议专业案例数据库和具有良好专业伦理指引的工作环境,协助专业人员解决在工作中所遇到的伦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