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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机构投资者迅速兴起并发展壮大,成为资本市场中的生力军,随着其在资本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持股理念也由最初的“用脚投票”转变为“用手投票”,凭借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专业的信息获取和分析能力以及敏锐的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逐渐参与到被投资公司的公司治理过程中,通过改善公司收益来提高投资回报。自十九大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中国企业的研发创新实现井喷式增长,尤其是以高科技企业为主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创新投资的积极性更高,越来越多企业认识到研发创新是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胜法宝。由此可见,机构股东参与和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与企业进行研发创新有着共同的目标——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而提升公司绩效。由此引发以下思考:机构股东持股是否会干预创新投资等公司决策?其干预能否切实提升公司绩效水平?这一过程又是怎样实现的?
为回答这些问题,本文以2012-2018年国内创业板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从机构投资者影响公司治理内在机制的角度出发,探究了机构持股、创新投入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以及创新投入在机构投资者影响公司绩效过程中的中介效应。首先,梳理研究涉及的相关概念以及国内外现有文献,寻找目前研究空白,确定研究方向后结合委托代理理论、技术创新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成本效益理论,提出关于三者关系的研究假设。其次,根据中介效应检验流程建立了关于机构投资者整体持股、机构投资者异质性与创新投入和公司绩效的实证模型,并进行充分的实证检验和分析。文章最后利用工具变量法排除内生性问题的影响,同时结合替换变量及Bootstrap法等多种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以确保分析结果的可靠、准确。
研究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机构投资者整体持股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绩效(包括短期的财务绩效和长期市场绩效),在参与和监督公司治理过程中发挥了积极效用,印证了积极股东主义假说。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与交易性机构投资者相比,稳定型机构投资者对公司财务和市场绩效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2)机构投资者持股显著促进公司的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创新研发活动,并且稳定型机构投资者的促进作用更明显。(3)通过对影响机制的检验发现创新投入在机构股东影响公司绩效的过程中不完全中介作用,即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绩效的改善作用部分是通过促进创新投入来实现的。进一步研究发现,与交易型机构投资者相比,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更能积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对创新投入和企业绩效的影响更显著。
因此,文末建议企业提升创新研发水平,积极研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在治理结构中引入机构投资者,尤其是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提升治理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政府方面应加大创新扶持力度,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同时引导机构投资者规模化、多元化发展,更好为被投资公司和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助力。
为回答这些问题,本文以2012-2018年国内创业板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从机构投资者影响公司治理内在机制的角度出发,探究了机构持股、创新投入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以及创新投入在机构投资者影响公司绩效过程中的中介效应。首先,梳理研究涉及的相关概念以及国内外现有文献,寻找目前研究空白,确定研究方向后结合委托代理理论、技术创新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成本效益理论,提出关于三者关系的研究假设。其次,根据中介效应检验流程建立了关于机构投资者整体持股、机构投资者异质性与创新投入和公司绩效的实证模型,并进行充分的实证检验和分析。文章最后利用工具变量法排除内生性问题的影响,同时结合替换变量及Bootstrap法等多种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以确保分析结果的可靠、准确。
研究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机构投资者整体持股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绩效(包括短期的财务绩效和长期市场绩效),在参与和监督公司治理过程中发挥了积极效用,印证了积极股东主义假说。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与交易性机构投资者相比,稳定型机构投资者对公司财务和市场绩效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2)机构投资者持股显著促进公司的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创新研发活动,并且稳定型机构投资者的促进作用更明显。(3)通过对影响机制的检验发现创新投入在机构股东影响公司绩效的过程中不完全中介作用,即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绩效的改善作用部分是通过促进创新投入来实现的。进一步研究发现,与交易型机构投资者相比,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更能积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对创新投入和企业绩效的影响更显著。
因此,文末建议企业提升创新研发水平,积极研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在治理结构中引入机构投资者,尤其是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提升治理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政府方面应加大创新扶持力度,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同时引导机构投资者规模化、多元化发展,更好为被投资公司和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