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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的权利长期以来都被认为是主要是受刑事诉讼法所调整,刑法主要是注重保护犯罪人的权利,而极少关注刑事被害人的权利。就与犯罪人相比较而言,刑事被害人受到法律保护的地位相差非常悬殊,即使在人权写入宪法得到空前重视的今天,刑法对人权的保护也仅仅限于对犯罪人人权的保护,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障并没有得到多大的提高。刑事被害人的补偿问题逐步的被学界接受,很多学者也撰文表达自己的观点,但多数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介绍国外刑事被害人的补偿的相关立法或者尝试构建我国的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刑法是犯罪人的大宪章,是全体公民的大宪章,也应当是刑事被害人的大宪章,所以刑事被害人作为犯罪结果的最直接承担者理应受到刑法的保护,笔者决定以刑法为视角对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进行论述。引言主要对刑事被害人补偿问题在我国目前的研究现状做出了一个简略的归纳。第一章主要对刑事被害人的概念做出界定以及被害人的现状的概述。第一点主要针对刑事被害人的各种定义进行简要的介绍,并对刑事被害人概念中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二点主要是对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进行了历史回顾,并对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对抗主义诉讼模式和混合主义诉讼模式下的刑事被害人地位进行了介绍。第三点则对目前刑事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进行了概括并通过多一些调查数据对目前刑事被害人的生存现状做了一个简要的分析。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刑事被害人的补偿制度。第一点介绍了被害人补偿制度的思想渊源,并将被害人补偿与犯罪赔偿和国家赔偿做了比较说明。第二点介绍了国家责任说、社会保险说、社会责任说、命运说等几种被害人补偿的基本理论并做了简要评论。第三点主要对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韩国一些已经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的国家的立法做了简要的归纳。第三章从刑法对人权的保护来论述对刑事被害人补偿。首先是对人权的起源进行了说明,归纳了人权的性质,并根据国际人权立法总结了当代人权所包含的主要内容。其次先对我国刑法对人权的保护做了一个历史回顾,再从罪刑法定原则、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和对死刑的限制三个方面论述了刑法对人权的保护。最后提出自己的疑问,通过对其他学者的批驳来论证刑法对刑事被害人应该保护,而对刑事被害人的补偿则是最好的体现。第四章从刑法正义的角度来论述对刑事被害人的补偿。首先对通过对几位学者对正义的论述做了概括性的介绍。其次通过对刑法的正当性、刑法立法的正当性和刑法适用的正当性对刑法的正义价值进行了阐述。最后,提出疑问,即刑法正义究竟如何才算全部实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