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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西方国家就已出现刑事和解制度。刑事和解制度体现了现今世界上比较盛行的宽缓刑罚思想和理论。由于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因此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建设具有我国特色的刑事和解制度已经达成共识,并且已在各地进行了较长时间的实践,刑事和解的功能和价值也已得到普遍认可。 刑事和解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以保护被害人、加害人双方的利益为目标,促进了社会的稳定,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在最大意义上实现了公平正义,并提高了办案速度,减少了诉讼成本。在我国现实条件下,将刑事和解制度明确写进刑诉法、刑法之中,对解决高犯罪率、低办案率和刑罚的社会效果普遍较差等问题都有着现实意义及实践基础。 研究一种法律制度,需要对其主体、客体、适用范围、适用原则、运行过程的社会效应、法律法规中的配套规定等方面进行深刻理解。现阶段在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刑事和解制度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对刑事和解的一些问题还存在不同的观点。这些不同的观点主要集中在刑事和解的微观层面,其中对于刑事和解的客体更是缺乏相应的研究。 刑事和解客体与刑事和解主体、适用范围、刑事和解的程序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刑事和解制度,它在刑事和解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对于刑事和解能否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的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对于刑事和解客体的研究,学者主要在案件事实、证据、罪名等能否和解存在着争议。 在阅读文献的过程中,对于事实、证据、罪名等能否作为刑事和解的对象进行思考并提出自己的观点。而考察一种制度时,首先是要明确其定义,再逐步逐层的进行分析。 因此本文将从明确刑事和解客体的概念入手,通过考察当事人之间处分的具体内容在理论界的争议,提出自己的观点。解析在刑诉法、刑法视野下,刑事和解的客体到底是什么。本文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是引言,通过引用刑事和解的案例,说明刑事和解在司法实践中适用问题,需要对刑事和解予以规范、统一的规定,提出为什么要研究刑事和解客体。 第二部分是刑事和解客体的基本理论。通过对刑事和解制度基本概念及模式的理解,确定刑事和解客体的确切定义。并且分析研究刑事和解客体的意义。 第三部分对我国刑事和解主体在刑事和解过程中可以处分的具体内容进行思考,分析其在刑事和解中运用存在争议的原因,通过剖析具体内容的性质,提出自己的观点。 第四部分在刑事诉讼法、刑法视野下,从当事人双方的诉讼地位、当事人双方交换的内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利益等角度,对刑事和解客体在刑事和解中是如何体现的进行阐述。 第五部分是对刑事和解客体的完善。并以刑事和解客体为基础,对我国现行刑事和解制度在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思考,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