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金融业一大分支的信托,在国外早已兴起,然而其在中国的发展却经历了一段极不平凡而又曲折的发展历程。中国的信托公司从设立之初就完全不同于国外的信托业。它担负着改革开放之初金融创新的先锋角色。然而,初期的监管者对信托的运行机制、本源功能和行业定位并没有了解清楚,又缺少对该行业宏观发展战略和方向的政策引导,相关政策法规严重缺失和滞后;这段时期的信托公司更多地游走于主流金融机构严格控制和禁止的业务地带,这也导致中国的信托业经历了5次不同程度的整顿,到2002年,全行业仅剩50余家拥有信托牌照的公司。 总体而言,现今的信托业是典型的政府严格监管下的行业。由于信托业2002年经历了大规模的清理整顿,本文将研究重点放在2002年之后的信托市场。本文收集了2005-2009年行业中大部分公司的经营数据,希望通过对07年信托新政前后整个信托业的市场结构、竞争水平状况的分析,进而判断新政是否达到了管理层“优化行业结构,扶植优质企业”的行政目的,并对政府严格监管的效果作出评价,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是第一篇研究2007年信托新政对行业影响的文章。文中结合信托业实际特点采用了DEA中的产出导向(output-oriented)模型来计算相对效率数值,并将其纳入SCP(structure-conduct-performance)范式之下的市场结构与经营效率混合模型中,借鉴国外文献中普遍应用的金融业市场结构分析框架,运用混合横截面数据的计量处理方法对中国信托业整体属于“共谋市场”、“相对市场力市场”或者“效率优先市场”做出判断,同时引入政策变量,考察2007年新政出台之后对信托业市场结构的影响,评价政策效果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建议。 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政府严格监管的政策有其合理的一面,同时仍有不大令人满意的地方,某些已经存在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首先,新政对于规模效率对绩效影响程度的提升远大于技术效率对绩效影响程度的提升;同时,新政前后公司不良资产率不能显著影响公司绩效这个事实也让人担忧。本文认为可以通过对信托公司实行净资本监管的方法加以解决。同时,在适当情况下放松该行业的进入限制,特别是对于合规的民间资本的准入,也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