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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翻译活动中,译者作为翻译的主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扮演着独特的角色。在文学翻译中,译者对主体性的发挥是不可避免,也是不可或缺的。然而翻译主体长期遭到了遮蔽,从而出现了译者文化地位边缘化的现象。随着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翻译主体研究得到应有的重视,译者的特殊文化身份和翻译主体地位逐渐突显了出来,从而使对译者主体性的研究成为可能。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主要探讨文学翻译中的译者主体性问题,以期揭示译者在文学翻译中的重要作用,并深化有关译者主体性的研究。
总体而言,本论文是定性研究。论文首先回顾了有关翻译和译者的传统观念,通过介绍翻译中的“文化转向”,确认了译者主体性的存在。然后论文集中探讨了文学翻译中译者主体性存在的根源及其表现。
本文详细探讨了文学翻译中译者主体性存在的原因,主要包括社会环境,文学作品的特征如文学语言的特殊性和文化因素,译者的个人因素如译者的生活经验、译者的翻译目的、译者的文化意识及其个人能力等等。
文学翻译中译者的主体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译者对原文的理解、译者对翻译策略的选择和译者的创造性。首先,受到不同文化水平和生活经验等因素的影响,不同的读者对原文文本会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在阅读原文文本时,译者会发挥其主体性。本文运用阐释学分析了译者在理解原文时的主体性。其次,在文学翻译的过程中,译者的文化取向和翻译目的会决定其翻译策略的选择。本文运用目的论来说明了这一点。最后,译者的创造性在文学翻译中表现得尤其明显。为了传达出原文的艺术魅力和审美价值,译者需要发挥自己的创造性。
文中的例证主要来自《骆驼祥子》(老舍著)的两个英译本。一个是英国译者EvanKing1945年翻译的译本RickshawBoy,另一个是施晓菁1981年翻译的译本CamelXiangzi。
通过研究译者主体性的确认和文学翻译中译者主体性存在的原因及其表现,本文认为译者在翻译中要有效地发挥其主体性,从而产生更好的译文。但译者并不能随意发挥主体性,他们仍然受到原文文本和原文作者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