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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宪政建设和宪政化道路而言,宪法学研究要有所突破需要展开对财税问题的研究,财政分权事实上是宪政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而对财税问题的研究也需要适时引入宪法学的研究,阐明宪政建设、宪政化道路与财政分权之间的关系,揭示其中包含的宪政意义。鉴于此,本文以财政分权国际化、我国经济转型及财政分权改革进一步深化为背景,以包干制到分税制的转变为视角,以中国普通行政区域的财政分权实践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经济分析、历史考查以及比较分析等方法,结合宪法学和经济学的理论,把财政分权纳入到宪政的视野中来,同时借鉴国际上财政分权的理论、实践和经验,探讨我国财政分权的问题,以期分析和探寻我国在从包干制向分税制的转变过程中的内在机理、分税制建立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分税制后我国财政分权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国财政分权的进一步改革发展提出一些思考,在此分析过程中揭示出财政分权与宪政的密切联系、对宪政的塑造和变迁的深刻折射与影响以及财政分权宪政化所具有的推进我国财政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及我国宪政建设与宪政化道路探索的深远意义。本文根据上述研究的背景、目的以及主要内容分为三章。第一章以宪政的维度来分析财政分权,主要探讨分权和宪政的含义、分权与宪政的关系以及财政分权与宪政的联系,阐明财政分权与宪政的密切联系;第二章主要分析财政分权的理论基础、国际上财政分权的实践与经验启示以及我国财政分权的历史发展与现实状况,与第一章一起,共同为后文的展开奠定理论基础;第三章以包干制到分税制的转变为视角,先对其转变过程进行微观分析,再从中分析探寻分税制建立所获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分税制作为一次不彻底的、过渡性色彩浓厚的重要的财政分权改革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针对问题对我国财政分权的改革发展提出一些思考。结论部分阐明了我国财政分权改革的战略选择、分析了财政分权及其改革与宪政的密切关系以及财政分权对我国财政规范化和宪政建设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