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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分析宜兴市2014-2016年医疗执业监督情况,了解宜兴市医疗执业监督的基本情况,掌握违法执业及非法行医的规律及类型。进而发现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讨论解决问题的途径,提出改进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和医疗执业监督工作的建议。[方法]对宜兴市医疗执业监督现状进行描述性分析,分析宜兴市医疗执业监督机构设置、人员情况及法律依据;分析有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政处罚情况;分析无证行医现状;分析投诉举报情况。[结果]目前宜兴市医疗执业监督工作存在以下特点和不足:1.医疗执业监督体制不健全。宜兴市目前的医疗资源不能满足现有人口的需求,民营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发展不平衡。卫生监督人员配备明显不足,知识结构单一,年龄结构不合理。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和行政管理之间的沟通不畅。2.医疗执业监督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目前还没有医疗机构监管的母法,现有法律法规存在问题较多。执法人员在执法中适用法律难度大。3.有证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失衡。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明显多于公立医疗机构。未对医疗机构医疗事故进行处罚。医疗机构行政处罚记分不全,记分与管理脱节。4.无证行医缺乏有效的打击手段,屡禁不绝。无证行医案件处罚力度偏低,没收的药品和器械不足,违法所得难以查实,对无证行医者难以起到震慑作用。部门间的沟通衔接不够导致一些无证行医案件移送失败。行政管理措施的不当给医疗执法监督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5.投诉举报成为打击非法行医的主要线索之一。投诉举报已成为打击非法行医的重要案件线索来源。目前的投诉举报工作仍存在一定问题,匿名举报太多;重复举报现象严重;举报查实率不高;部分查实的投诉举报未能实施行政处罚。[建议]针对宜兴市医疗执业监督的现状,提出以下改进宜兴市医疗执业监督工作的建议和措施:1.完善执法模式,理顺执法体制。应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和权限。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的设置中应满足本地人口的医疗卫生需求。地方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卫生监督的投入。2.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监督的法律法规。我们呼吁具有立法权的各级部门应根据社会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尽快完善有关医疗执业监督的法律法规体系,及时准确制定和修订相应的法律法规。3.规范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应规范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规范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监督所应尽量避免行政处罚和日常监督管理中的不公平因素。同时强化社会监督的作用,多开展以指导性为主的重点监督管理。4.多举措并举打击无证行医。一是强化政府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由政府牵头多部门综合执法,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三是加强出租屋的租赁管理,积极整治无证行医的发生地。四是依法追究无证行医人员的刑事责任。5.充分发挥舆论和投诉举报的作用。卫生行政部门应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功能,实行执法公示制度。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投诉举报制度。